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 视讯 公告编号:2015-84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5年10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与征集投
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5:00,会议地点为宁波慈溪
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131 号 GQY 视讯杭州湾科技产业园办公楼三楼会议厅。网络
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6 日至 12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99,757,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555%。其中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304,0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4%。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99,730,8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42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 名,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3)通过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参与投票的股东共 0 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启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首期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其中,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2、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其中,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
3、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其中,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首期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禁售期》,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
法》,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其中,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7、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式和程序》,其
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首期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及业绩影响》,其中,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其中,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
10、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及激励对
象解锁的程序》,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1、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其中,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2、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其中,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
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以 99,757,68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4,0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的李俊、庞新蕾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