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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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9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

及相关防范措施〉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

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

完成后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公告。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进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

施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进

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16年3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

2、以公司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83.14万元为基础折

算2015年全年的净利润为22,644.19万元、且假设2016年度的净利润与2015年度持

平,即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44.19万元。该假设分析及本公

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1

责任。

3、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65,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4、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为3,903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

份数量为准。

5、上述测算未考虑前次募投和非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

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2016 年末/2016 年度

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44,977.05 48,880.05

每股净资产(元) 4.99 5.9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0 0.4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0.08% 7.82%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风险的特别提示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年产4万吨车用差别化

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公司管理层的详

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但由于募

集资金从投入使用到产生回报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

下,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

理、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等措施,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

2

薄作用。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

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

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

(二)实施战略升级,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目前,根据相关产业国家战略政策以及国内外市场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经

营现状,公司以涤纶工业丝、帘子布、灯箱布、天花膜以及石塑地板等现有主导

业务和产品为基础逐步进行发展战略升级,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一是在主营业务和产品结构上,公司围绕现有产品和客户专注于汽车安全、

广告材料和新材料等三大领域的业务拓展,并在前述三大领域努力成为世界领先

的产品制造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二是在发展方式上,公司坚持内生增长的发展主

线,同时积极寻找并整合产业内的优质资源,增强经营实力。三是在生产组织安

排上,公司以涤纶工业长丝、塑胶材料、轮胎帘子布三大基地建设为基础,积极

构建智能工厂,不断推进公司智能制造的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为公司汽车安全、

广告材料和新材料等三大领域的业务发展构建智能制造的支撑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2015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

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并于2015年8月21日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规划明确

了公司2015-2017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

3

2015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15年8月21日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章节进行了修改,细化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决

策程序和机制、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强调了现金分红的优先性,进一步完善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利润分配,

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

相关文件的要求。

2012-2014年度,公司进行了连续、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最近三年现金分

红分别为7,608.87万元、9,846.77万元和13,427.42万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6.74%、97.34%和93.49%。最近三年累计现

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高达278.65%。公司未来将进一步

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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