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5-127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15年12月7日上午10点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股票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公司董事长刘祥华、董事付慧龙为《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与刘祥华为一
致行动人,以上6人均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
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期对应的解锁
条件已经成就。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进行审核后,确定本
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3人,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2.1万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股票解锁的独立意见》。
3、《关于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三期股票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