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5-06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5 日上午 10:00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
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人,现场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章
启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上海朗
炫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人民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
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编号:2015-065)。
2、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408,015,000 元增加至 412,005,000 元,
并修改《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如下: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801.5 万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200.5 万元。
原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40,801.5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数额和持股比例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章启忠 76,500,000.00 18.749%
2 陈心泉 76,500,000.00 18.749%
3 陈金飞 23,400,000.00 5.735%
4 MWZ AUSTRALIA PTY LTD 76,500,000.00 18.749%
5 台州乾源投资有限公司 53,100,000.00 13.014%
6 社会公众股 102,015,000.00 25.003%
合计 408,015,000.00 100.000%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41,200.5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罗阳茜女士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任期自 2015 年 12 月 4 日至 2016 年 9 月 5 日止。
罗阳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
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罗阳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传真号码:0576-82651228
邮箱地址:lyx.tz@yilida.com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7 日
附件:罗阳茜女士简历
罗阳茜,女,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2 年 5 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
券事务工作。
罗阳茜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4 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