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1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天马集团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天马
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以下简称“天马集团”)因经营周转需要,
拟以自有工业厂房、工业用地及动产设备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 3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该抵押贷款须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行使,过期不得行使。
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天马集团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天马集团本次用于抵押的资产净值为 35,991.29 万元,评估值为 40,654.16
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属于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天马集团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
成立时间:1980 年 06 月 30 日
注册地:常州市新北区黄海路 309 号
法定代表人:邵俊
注册资本:9969.48 万元整
经营范围: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制造;过氧化甲乙酮[在溶液中,含量≤45%,
含有效氧≤10%](不含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农药;
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危化品)的批发。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璃钢制品、冷却塔、模
塑料及制品、胶衣树脂及辅料、乙烯基酯树脂、粘结剂及乳液、土工材料的制造
及销售;化工原料、玻纤原料的销售;玻璃钢及原辅材料的检测、技术培训及咨
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成员企业的污水处理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情况
有 江 ( 常 ( 常 基 中 投 中 ( 常 ( 苏
限 苏 普 州 有 州 金 企 资 企 有 州 有 州
公 长 通 联 限 海 中 新 基 汇 限 常 限 华
司 海 合 泰 合 天 心 兴 金 鑫 合 以 合 亿
复 伙 股 伙 创 南 合 ( 伙 创 伙 创
合 ) 权 ) 业 京 伙 天 ) 业 ) 业
材 投 投 创 企 津 投 投
料 资 资 业 业 ) 资 资
股 中 中 投 股 中 中
份 心 心 资 权 心 心
59.57% 10.52% 9.10% 7.71% 5.30% 5.20% 2.60%
100%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天马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76,066.29 76,680.77
负债总额 37,463.55 40,035.42
净资产 38,602.74 36,645.35
科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45,823.68 61,323.70
利润总额 1,964.43 1,740.17
净利润 1,957.39 1,548.98
三、抵押贷款主要内容
天马集团以自有工业厂房、工业用地及动产设备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人
民币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该抵押贷款须自本公司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期不得行使。抵押贷款协议具体条款内容以与银行
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对天马集团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评估,认为天马集团本次
抵押贷款风险可控。本次抵押贷款有助于补充其流动资金,加快规模扩张,符合
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