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5-077 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
议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上午 8 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出席董
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4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等议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并经公司 2014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14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将定价基准日调整为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并经公司 201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的政府部门的审批进度,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公司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等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并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告
了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鉴于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时间已经超 12
个月,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由于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拟重新确定以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定价基准日,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定价原则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1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15 年 5 月 8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6.81 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
同时,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该分红事宜已
经实施完毕,且发生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次发行底价应作相应调整。
综合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确定为 6.78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
则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数量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1,223 万股。
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
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
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公司 2014 年第五次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的其他内
容不变。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 5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 年 6 月 6 日 201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2014 年 7 月 29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4 年 8 月 20 日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
结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再次进行了修订,编制了《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15 年 12 月)》。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15 年 12 月)》
全文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贷款规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16 年公司预计以还旧借新或流动资金转
贷等途径,维持目前的贷款规模,总额度授权在 26 亿元内。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贷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
务,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在上述贷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
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