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15-05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广晟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9月9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欧司朗控股”)的控股股东德国欧司朗公司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德国欧司朗公司将欧司朗控股100%股权转让给电子集团,转让价格
为2,621,813,982.30元和欧司朗控股交割日前现金的总和(以下简称
“相关交易”)(详情请见2015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公司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2015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电子集团的通知:其已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完成了相关交易,电子集团成为欧司朗控股(已向香港公司
注册处提交改名申请, 公司名称将变更为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香港华晟控股")的唯一股东,并间接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华晟控股是电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且电
子集团、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和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投资”)均是广东省广晟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子集团、深圳广晟和广晟投资互为一致行动
人。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电子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A 股
231,718,119 股,深圳广晟持有本公司 A 股 39,536,747 股,广晟投资
持有本公司 B 股 23,165,684 股,三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A、B 股
294,420,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144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已
大幅超过公司的其余股东,已足以对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100%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
有限公司 司 集团有限公司
100%
1.821% 4.745% 100%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 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
限公司 (将更名为香港华晟控
股有限公司)
13.47
3.108% 13.47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