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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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15-05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广晟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9月9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欧司朗控股”)的控股股东德国欧司朗公司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德国欧司朗公司将欧司朗控股100%股权转让给电子集团,转让价格

为2,621,813,982.30元和欧司朗控股交割日前现金的总和(以下简称

“相关交易”)(详情请见2015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公司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2015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电子集团的通知:其已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完成了相关交易,电子集团成为欧司朗控股(已向香港公司

注册处提交改名申请, 公司名称将变更为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香港华晟控股")的唯一股东,并间接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华晟控股是电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且电

子集团、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和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投资”)均是广东省广晟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子集团、深圳广晟和广晟投资互为一致行动

人。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电子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A 股

231,718,119 股,深圳广晟持有本公司 A 股 39,536,747 股,广晟投资

持有本公司 B 股 23,165,684 股,三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A、B 股

294,420,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144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已

大幅超过公司的其余股东,已足以对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100%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

有限公司 司 集团有限公司

100%

1.821% 4.745% 100%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 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

限公司 (将更名为香港华晟控

股有限公司)

13.47

3.108% 13.47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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