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关于签订飞机销售合同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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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飞机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

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飞机销售合同,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4.5-5.5

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无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与 FLY

AVIA FZE 为共同开发俄罗斯航空运输市场,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签

署了 15 架 Y12E 型飞机及相关商品的销售合同。本销售合同属于日常

生产经营合同,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标准。

FLY AVIA FZE,是一家根据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法律设立的公司,

主要从事在俄罗斯销售、运营、维修航空器等业务。

本销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4.5-5.5 亿元,涵盖合同附件所列交

付条件的飞机、技术文件、地面保障设备、工具和改装培训等。在

FLY AVIA FZE 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正常支付价款的前提下,

本销售合同项下 15 架 Y12E 型飞机将于 2017 年交付完毕。本销售合

同的签订,标志着 Y12E 型飞机继在今年 8 月举行的俄罗斯航展上,

取得俄罗斯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适航证后,再次进入俄罗斯市场。

本销售合同总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且飞机交付期较长,

因此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会计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 2015 年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6 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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