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12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仁怀市人民医院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仁怀
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仁怀市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机电设
备总包(PPP 模式)合同》,合同金额为 2.5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医院概况:仁怀市人民医院始建于 1950 年,是全市集医疗、教学、科研、
保健为一体的国家综合二级甲等医院、爱婴医院,是省内各级医药院校的教学实
习医院。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与甲方最近三年未发生业务往来。
4、甲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面积约 14,1933 万平方米,一期建设为住院楼及裙楼,建筑面积约
8.8 万平方米;二期建设为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约 5.3 万平方米。
本项目范围为仁怀市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机电设备的采购与安装。项目包
括一期及二期在内的电梯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净化工程(手术室、供
应室、ICU 病房)、制氧工程、屏蔽防辐射工程、高压氧舱工程、实验室工程、检
验室工程、隔离病房工程、锅炉工程的设计及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
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进行建设。乙方按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融资、建设及维
护,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全部融资本金、利息及服务费,运营维护期满时,
乙方将本项目资产移交给甲方。
2、合同总价:2.5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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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期:本项目工期为 178 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工程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完工。
4、合同生效: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增补或改动,只有在
形成文字并经各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
5、价款支付
乙方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确保资金按期到位。项目所需资金的还本付息由
仁怀市人民政府逐年返还,在项目启动建设后,乙方在开工后连续施工五个月的
前提下,且直接投入金额经项目跟踪审计组确认累计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甲方向
乙方支付项目估算价的 30%作为预付(工程)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
方项目估算价的 20%;竣工验收满一年时甲方应支付乙方项目结算价格的 20%;竣
工验收满二年时甲方应支付乙方项目结算价格的 20%;竣工验收满三年时甲方应支
付乙方项目结算价格的 10%。同时在每次返还资金时支付所占用资金的利息,项目
结算价格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论决算金额为准。
6、违约责任
合同对甲乙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项目实施延期、
乙方未按资金投入计划到位资金、未按约定的总工期完工、发生质量事故等方面
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三、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拓展智慧城市、深耕智慧医疗战略布局的具体落地。项目覆盖
了绿色智慧医院多个专业系统的设计和建设,凸显了公司智慧医疗领域的领先地
位。同时,项目基于公司技术、业务与资本等资源的优势,采用 PPP 模式来实施,
与地方政府以及公共部门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未来,公司将加快推进
“技术+金融”模式在全国各地的拓展,不断完善“智慧医疗”技术与服务体系,
快速提升公司业务覆盖规模与竞争优势,持续推进公司业务模式从工程服务向深
度运营服务转变。
合同总金额 2.5 亿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9.79%,合同的
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
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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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合同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受不
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五、备查文件
《仁怀市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机电设备总包(PPP 模式)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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