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5-049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公
司股价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7
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2015年6月10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5-011)。
2015年11月19日,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
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发布了相关公告。根据有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公司股票继续停
牌。
2015 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关于对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943号)(以下简
称“《审核意见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进行了审阅,需要公司及相关
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回复,并对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
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公
告编号:2015-048)、《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
稿)、《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联美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联美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
项的核查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联美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联美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
年12月7日起复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经有权机关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