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15-076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自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
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近期,
公司投资者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提问等方式表达了对立案调查事项的关注。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宝利控股(新加坡)私人有
限公司与俄罗斯联邦公路署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1)部分
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当时考虑到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翻译工作
进行的比较匆忙所导致。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备忘录主要内容中的第 3 条
宝利准备参加现有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中所涉及的招投标,宝利将融资 20 亿
美元参与俄罗斯联邦的基础道路建设工程。
更正后:
一、备忘录主要内容中的第 3 条
鉴于联邦公路署的特许招标,宝利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准备在相关
协议完结时,为联邦公路署计划实现的 20 亿美元项目提供帮助。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
意,公司将委托专业的翻译机构进行外文翻译工作,避免出现翻译上的差异,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
其他说明
1、公司希望进入俄罗斯市场,以在 PPP 基础上对俄罗斯联邦的中部、西北
部和远东地区的道路基础设施开发进行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俄罗斯联邦公路
署。
2、备忘录仍在履行之中,仅为意向性文件,不是国际条约,并且不产生任
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开展正式合作时,将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
同时,在任何时刻,但不迟于备忘录终止的预计日期前 30 个自然日,任何一方
可通知另一方终止备忘录。
3、公司自成立以来,以改性沥青等高等级公路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
主营业务。年初,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决策,制定了“走出去”
的企业发展战略,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
正常,具体经营情况将在 2015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