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辰实业”)拟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为本次发行所需,北辰实业已在《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本公司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中对北辰实业及控股子公
司在报告期内(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商品房开
发项目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
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
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我们作为北辰实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承诺如下:
如北辰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存在报告期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
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北辰实业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辰实业”)拟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为本次发行所需,北辰实业已在《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本公司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中对北辰实业及控股子公
司在报告期内(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商品房开
发项目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
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
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进行信息披露。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辰实业的控股股东,现承
诺如下:
如北辰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存在报告期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
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北辰实业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