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5—140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亿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新亿股份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更换审计机构的说明
鉴于新亿股份工商注册地已从贵州省贵阳市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出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后续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新亿
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新亿股份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在受聘期间,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保证了
新亿股份 2014 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新亿股份对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是国内最
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上市审计资质的
事务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根据财政
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财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
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 号)
文件精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文件的要求,转制为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14 年 12 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从业人员近 4000 人,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 1000 多人,具
有 5 年以上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 600 多人,服务对象主要为上市公司、
大型国有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涉及航空、金融、电
子、电力、化工、造纸、旅游、房地产、电信、交通运输、能源、机械、
农业、林业、餐饮、食品、酒店、医药等多个行业领域,并多次接受政
府部门和国际组织委托承担其他特殊目的专项审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新亿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会计师
事务所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新亿股份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
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新亿股份财务状况
进行审计。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新
亿股份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为新亿股份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新亿股份股东大会审
议。
3、新亿股份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新亿股份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4、上述事项尚需提交新亿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自新亿股份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新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新亿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