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40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
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等议案。 根据《关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
请进行了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鉴于以上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至,而获取发
行批文后实施发行工作尚需一定时间,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
和有效性,董事会同意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效期至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原方案保持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