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5―06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2 月 4 日,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63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发行
75,198,800 股股份、向房向东发行 769,913 股股份、向郭昕蓓发行
346,129 股股份、向何兵发行 1,278,217 股股份、向孔庆富发行
640,647 股股份、向杨胜发行 190,347 股股份、向孙鑫发行 71,025
股股份、向朱烜伟发行 149,271 股股份、向谢秋辉发行 71,025 股股
份、向田纬发行 149,271 股股份,向张鹏发行 180,877 股股份、向缪
元杰发行 63,212 股股份、向陈淑贤发行 62,620 股股份、向罗江友发
行 384,956 股股份、向曹真华发行 308,012 股股份、向冯遂涛发行
220,415 股股份、向陈国喜发行 192,478 股股份、向乔绍虎发行
192,478 股股份、向曾敏发行 182,771 股股份、向寇晓琦发行 115,534
股股份、向孙洪军发行 109,615 股股份、向胡小荣发行 365,780 股股
份、向顾骏发行 461,900 股股份、向潘杭丽发行 770,387 股股份、向
杨鹏刚发行 219,468 股股份、向唐登发行 277,235 股股份、向伍江勇
发行 39,182 股股份、
向文超发行 654,672 股股份、向郎建国发行 417,353 股股份,向刘光
明发行 245,502 股股份、向周璟发行 245,502 股股份、向李世友发行
245,502 股股份、向王然发行 204,585 股股份、向张瑞昕发行 184,126
股股份、向林宏森发行 163,668 股股份、向邢海成发行 163,668 股股
份、向张永刚发行 163,668 股股份、向史文通发行 163,668 股股份、
向郑森文发行 122,751 股股份、向许淳发行 122,751 股股份、向代艳
发行 114,567 股股份、向贾咏梅发行 102,292 股股份、向李旭锋发行
81,834 股股份、向李少廉发行 81,834 股股份、向张培培发行 81,834
股股份、向冯丰发行 81,834 股股份、向赵伟发行 81,834 股股份、向
曾焜发行 61,375 股股份,向吕方发行 40,917 股股份、向熊开兴发行
40,917 股股份、向朱雪云发行 40,917 股股份、向刘一发行 40,917
股股份、向张义杰发行 20,458 股股份、向张浩发行 20,458 股股份、
向 杨 胜 章 发 行 20,458 股 股 份 、 向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发 行
31,992,698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
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
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