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5-08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开市起复牌。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发布了《2015-058: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
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20 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等相关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
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
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
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1 月 20 日起仍继续停牌。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
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 44 号,以下
简称《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标的企业等相
关方人员对《重组问询函》所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梳理,并对本次
交易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由于相关工作内容多、程序繁杂,未能在
12 月 4 日对外披露相关文件,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鉴于《重组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公司定于 2015 年 12 月 5 日披
露《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预案》(修订后)及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等相关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