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
到 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
顾问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
下: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 出具的《说明》符合
客观事实,上海电气股票(股票代码:601727.SH)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日
期间股价涨跌幅情况、WIND 电气设备指数和上证 A 指波动情况的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如下:
日 期 上海电气股价(元/股) WIND 电气设备指数(点) 上证 A 指指数(点)
2015 年 9 月 1 日
10.74 4,517.69 3,308.21
(开盘价)
2015 年 9 月 30 日
11.23 4,304.02 3,197.37
(收盘价)
涨跌幅 4.56% -3.35% -4.73%
上海电气 A 股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 4.56%,扣除上证 A 指下跌 3.35%
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7.91%;扣除 WIND 电气设备指数下跌 4.73%因素后,波动
幅度为 9.29%。因此,上海电气 A 股价格波动不构成《128 号文》第五条所规定
的股价异常波动情形。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