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矿业: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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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已经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

参与兰州银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和相关资

料,在全面了解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参与兰州银行增资扩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兰州银行发展稳健,其经营业绩稳居兰州市场同行业前列,且专

注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在该领域具有独特的经营优势和良好的风险

管理能力,治理结构规范,内控制度健全,资产质量持续改善,盈利

水平快速提升,目前监管评级为二类行,为国内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

级最高等级;公司本次参股兰州银行风险可控,本次投资将进一步扩

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并能够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使公司的收入多

元化;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

场价格确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佳哲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

1

名方式、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该董事候选人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

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该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3、我们认为该董事候选人具备行使职权所需的教育背景、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相关职务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独立

意见

1、201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停牌并发布停牌公告;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

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发布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

展情况。公司原承诺在 3 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争取最晚

在 2015 年 12 月 21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由于重组方案中

涉及的待定事项截止目前尚未解决,预计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

相关规定披露重组方案。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公司拟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继续停牌,我们认为

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2

项并申请继续停牌,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赵荣春、严复海、赵元丽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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