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8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
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11 月 3 日,万连步先生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4,500 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3 年 11 月 26 日,万连步先生将其持
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50 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用于办理股权质押回购
业 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3 年 12 月 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3-037),因公司 2014 年年度实施权益分派以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81,422,9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
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万连步先生原 2013 年
11 月 26 日质押给中信证券的股份数由 2,250 万股变更为 4,500 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万连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8,6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4%。截至本公告日,万连步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为 8,20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25%。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