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ST 金路 公告编号:临 2015-106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
董事局会议于2015年12月4日,在金路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
实到7名,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职权的独
立董事伍小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财务资料已过期,且鉴
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过程中出现实质性障碍,同意公司与交易对
方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虞云新签署的《终止资产重组协议书》,终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财务资料已过期,且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过程中出现实质性障碍,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则要求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
件。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