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鸿敏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鉴于丁鸿敏(以下简称“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德华创投”)拟以各自持有的杭州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认购德
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兔宝宝”或“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发行”或“本次交易”)。现就本人
在本次交易前通过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集团”)间接持
有的兔宝宝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就该等股份之转让事宜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将本人现通过德华集团间接持有的兔宝宝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12 个
月,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 2016 年 1 月 6 日延长至 2017 年 1 月 6 日。
若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之日晚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则本人现通过德
华集团间接持有的兔宝宝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延长锁
定 12 个月(为便于表述,以下将上述两个期间中孰长者简称“延长锁定期”)。
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或转让本人现持有的德华集团的股
份。
若在延长锁定期内违反该承诺,本人将因此产生的所得全部上缴兔宝宝,并
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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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丁鸿敏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丁鸿敏(签字):
201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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