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支付宝合作开展电子发票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2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与支付宝(中国)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城市服务合作协议》,双方就共同合作开展【城市服务】
业务达成协议,现就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披露如下:
一、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城市服务”为乙方支付宝钱包客户端内为用户提供的便民服务,甲方为乙方用
户提供通过客户端进行电子发票的查询、业务预约等业务。
(二)甲方主要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系统开发工作,并实现与乙方系统的对接;甲方在授
权范围内与乙方联合开展营销活动。
2、甲方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技术支持,负责系统的稳定性,确保电子发票及
时准确地查验。
(三)乙方主要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向使用支付宝钱包客户端的乙方用户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城市服务。
2、乙方承诺对城市服务开通后的推广宣传配给相关的推广资源,具体内容、形
式双方协商确定。
(四)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协议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日。本协议到期前双方均未
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
二、此次合作对电子发票业务的影响
此次双方开展“城市服务”电子发票项目合作,其目的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
便捷的电子发票查询服务,扩大电子发票业务的使用范围,因此,此次合作对于瑞宏
网电子发票业务的推广具有积极作用。但由于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未涉及服务收费事
宜,因此上述合作项目短期内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带来直接影响,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