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暨终止收购新疆沃德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
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及文件进行了仔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并经与
认购对象协商一致后,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的发行股数及募集资金用
途进行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2、《关于解除公司副总经理栾德利职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副总经理栾德利因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给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解除栾德利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次解聘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谭臻 万玉龙 余庆辉
2015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