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5-107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及原履行情况
2015 年 7 月 20 日,为响应证监会[2015]51 号通知的精神,控股股东银河天
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承诺在公司股票复牌后一个月内,从二
级市场上增持公司股份 21,800,000 股。具体内容请查看《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
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再次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104)。
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2015 年 11 月 19 日银河集团以收益权互换的方式
增持公司股票 11,000,000 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1,099,911,762 股)
的 1%,平均每股价格为 23.6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20 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6)。
截至 2015 年 11 月 26 日,控股股东银河集团通过相关机构以收益权互换的
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合计 19,437,750 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的 1.77%。
具体情况如下:
1、通过华融证券以收益权互换方式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8,592,450 股;
2、通过华泰期货有限公司的“紫金财富 26 号资产管理计划”与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开展收益权互换交易,由其在二级市场上
买入公司股票 10,845,300 股。
二、控股股东更正增持情况的说明
收益权互换业务系证券公司权益类衍生工具的创新业务,在收益互换合约
中,控股股东银河集团以现金形式的合格履约保障品转入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按
比例给予配资后买入股票,银河集团按期支付利息。合同到期后,银河集团回购
证券公司所持有股票或卖出股票获得现金。
在银河集团增持承诺尚未履行完毕之际,收益权互换业务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被中国证监会叫停。经自查,由于银河集团与相关机构所签订的收益权互
换协议、资产管理合同均未明确约定银河集团能实际支配所买入公司股票的表决
权,并且该部分股份也未登记在银河集团股票账户之下,因此,相关机构买入的
股票不应纳入银河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份额中。
有鉴于此,银河集团已发函给本公司,撤回其增持公司股票达到 1%的声明,
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仍为 45.80%,并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除此之外,银河
集团承诺将继续以其他合规方式直接增持 2180 万股公司股票,完成其 7 月 20
日所作出的增持承诺。
三、关于相关信息披露
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完成
增持计划,并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同时,公司也将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