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4 11: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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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5—069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 3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

中所列问题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预案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

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问题一、本次交易导致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于你公司目前实际

控制人为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组成的公司嘉威德投资,公司三名非独立董事均持

有嘉威德投资股份。请你公司结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

办法”)第二十四条补充披露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控股股东友谊集团是否

需回避表决。并基于此补充披露,相关董事会上关联董事是否需要回避表决。

财务顾问对此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董事是否回避表决的情况说明

《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本公司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

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交易对方已经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就受让上市公司股权或者向上市公司推

荐董事达成协议或者默契,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应当回避表决。

上市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和其他合法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除上市公司的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是武信投资集团和武信管理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是不超过 10 名的其他特定投资者,友谊集团及其关联

人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因此,本次交易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连友谊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武信投资集团和武信管理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武汉金控,但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大连友谊的控股股东友谊集团

向武信投资集团和武信管理公司转让其持有大连友谊股份的协议或者默契,友谊

集团和武信投资集团、武信管理公司也未就向大连友谊推荐董事达成协议或者默

契。

因此,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 24 条的相关规定,大连友谊董

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相关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就本次交易进

行表决时,友谊集团及其关联人无需回避表决。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二节、八、本次交易中控股股东及

相关董事是否回避表决的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是

武信投资集团和武信管理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是不超过 10 名的其他

特定投资者,友谊集团及其关联人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因此,本次

交易与大连友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连友谊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武信投资集团和武信管理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武汉金控,但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大连友谊的控股股东友谊集团

向武信投资集团和武信管理公司转让其持有大连友谊股份的协议或者默契,友谊

集团和武信投资集团、武信管理公司也未就向大连友谊推荐董事达成协议或者默

契。

因此,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 24 条的相关规定,大连友谊董

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相关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就本次交易进

行表决时,友谊集团及其关联人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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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鉴于本次交易对手方的间接控股股东武汉金控旗下除本次注入资

产外,仍有部分金融资产,请你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一)

执行首次累计原则”以及“(二)执行预期合并原则”,结合未来资产注入的安

排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借壳重组。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如下:

(一)按照累计首次原则,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2 号》规定:“(一)执行累计首次原则,即按照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累计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含上市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同时,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占控制权发生

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累计首

次达到 100%以上的原则”。

2012 年 11 月,友谊集团第一大股东一方地产拟全部转让其持有的友谊集团

34.4%的股权,友谊集团其他股东——大杨集团、阿大海产放弃该股权的受让权。

嘉威德受让了一方地产持有的友谊集团 34.4%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友谊集

团股权结构为:嘉威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1%;大杨集团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2%;

阿大海产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7%。嘉威德是以友谊集团、大连友谊管理团队为主

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其持有友谊集团 51%的股权,间接持有大连友谊 29.93%

股权,不仅成为友谊集团的控股股东,而且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武信投资集团、武信管理公司均不持有大连友谊股权,

且武信投资集团、武信管理公司与嘉威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

武信投资集团将成为大连友谊控股股东,武汉金控将成为大连友谊实际控制人,

武汉市国资委成为大连友谊的最终控制人。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为 679,274.91 万元,

占大连友谊 2014 年末总资产 890,189.04 万元的 76.31%;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为

627,435.70 万元,占大连友谊 2014 年末资产总额 890,189.04 万元的 70.48%。

依据累计首次原则,武信投资集团成为大连友谊控股股东,武汉金控成为大

连友谊实际控制人之日,大连友谊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累计向武信投资集团、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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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司购买的资产总额占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累计未达到 100%,不构成借壳上市。

(二)按照预期合并原则,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第二款“执行预期合并原则”规定:“收

购人申报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时,如存在同业竞争和非正常关联交易,则对于收购

人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所制定的承诺方案,涉及未来向上市公司注入资

产的,也将合并计算。”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已构建了完整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及相关服务的产业链,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从信用报告查询、信贷市场信用评级、融资性担保到授信的一

站式、全方位的融资及相关服务。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公司资产范围完整、业

务链完善。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金控所控制的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具有

关联性的企业已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金控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拟注入上市公司的标的资产不

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和非正常关联交易,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金控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拟注入上市公司的标的资

产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除武汉商贸持有的部分金融资产,武信管理公司从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及

武信投资集团从事的委贷业务外,武汉金控控制的其他资产,与标的公司不存在

实质性同业竞争。

(1)武汉商贸已筹划对外划转

根据武汉市国资委的规划,武汉金控已定位为武汉市国资委旗下的金融平台,

而武汉商贸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主要涉及商贸物流及配套服务、商业地产开发等

实体产业,与武汉金控的主营业务领域、发展方向,及武汉市国资委对武汉金控

的职能定位不相匹配。

武汉金控与武汉市国资委已出具的相关承诺、说明文件,武汉市国资委及武

汉金控已筹备将武汉金控持有的武汉商贸 51%股权划转至武汉市国资委或其指

定的公司持有,划转完成后武汉金控及下属企业将不再持有武汉商贸股权。武汉

金控已做出承诺,武汉商贸股权的划转事宜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实施完毕。上

述划转实施完毕后,武汉商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不再与标的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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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

(2)武信管理公司不独立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在实际的运营中,武信管理公司虽拥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其融资

性担保业务仅为与武信担保集团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不存在其独立开展融资

性担保业务的情形。

武信管理公司已出具承诺:“自武信担保集团主体信用级别被评定为 AA+之

日起,本公司不再开展任何融资性担保业务;在武信担保集团主体信用级别被评

定为 AA+前,本公司将保持现有的业务模式,不独立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因

此,武信管理公司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3)武信投资集团委贷业务自然到期后不再开展

武信投资集团已做出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不再新增任何委托贷款业务,

现存委托贷款业务自然到期后,不再开展任何委托贷款业务。因此,武信投资集

团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金控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实质性

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独立、完整,与武汉金控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存

在非正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定位于企业融资及相关服务的提供商,其核心业务

是为有融资或潜在融资需求的企业,包括大量中小微企业提供与债权融资相关的

全产品线服务。

除标的公司外,武汉金控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主要涉及如下几个领域:工业

企业、基础建设、粮食物流产业的投资;各类资产收购及处置;传统金融资产、

金融创新产品交易;金融软件技术开发;贵重物品及危险品的押运及护卫;PE

股权、创业投资;管理或受托管理投资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金控所控制

的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具有关联性的企业已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

涉及的标的资产独立、完整,不存在与武汉金控控制的其他公司存在非正常关联

交易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独立、完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金控控

制的其他企业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和非正常关联交易的情形,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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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不涉及未来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情形,不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第二款“执行预期合并原则”的规定,不构成借壳上市。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七、本次交易不构成

借壳上市”及“第二节、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向潜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购买

资产。按照累计首次原则,武信投资集团成为大连友谊控股股东,武汉金控成为

大连友谊实际控制人之日,大连友谊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累计向武信投资集团、武

信管理公司购买的资产总额占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累计未达到 100%,不构成借壳上市。

按照预期合并原则,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独立、完整,本次交易完成后,

武汉金控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和非正常关联交易

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未来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情形,不适用《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第二款“执行预期合并原则”的规定,不构成借壳上市

问题三、关于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手方武信管理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融资担保,与本次交

易标的武信担保集团等存在同业竞争,目前的解决方案为:武信管理公司仅承

担投资管理职能,不独立开展业务;同时由于武信管理公司的信用评级高于武

信担保集团,武信担保集团部分担保业务为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开展。

由于武信管理公司历史经营规模远远大于武信担保集团,未来将大幅增加

关联交易。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不将武汉信用管理公司纳入本次注入资产的原因,

同时结合武信管理公司历史经营数据,详细说明相关安排对关联交易的影响及

规范、降低关联交易的措施;并进行特别风险提示。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

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有关有利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根据预案,未来彻底解决上述同业竞争的方案为:自武信担保集团信用级

别被评为 AA+起,武信管理公司不再开展任何融资性担保业务。请你公司补充披

露相关方协助武信担保集团获得 AA+信用评级的措施,并明确说明上述方案是否

能够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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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信管理公司与武信担保集团的实际经营情况

鉴于武信担保集团目前尚未恢复主体信用评级,且部分银行尚未对武信担保

集团进行独立授信,武信担保集团的部分担保业务系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接受客

户委托开展的。武信管理公司虽拥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但不存在

独立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情形。在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的业务中,武信管理

公司仅对金融机构出具保函,既不独立开发、承揽业务;也不承担代偿责任,如

发生相关代偿风险,由武信担保集团全额承担。

基于上述情况,武信担保集团的部分业务虽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接受客户委

托,但实际业务开展、业务风险均由武信担保集团独立承担。武信管理公司在上

述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的业务中既不承担相关成本,亦不与武信担保集团就上

述业务的收入进行分成。武汉金控已于 2015 年 10 月对上述武信担保集团实际承

担担保责任并收取相关担保费用的方式予以了认可。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上述武信担保集团与武信管理公司

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业务的收入分别约为 5,831.65 万元、7,788.20 万元和

13,623.59 万元,分别约占武信担保集团当期收入的 21.06%、25.41%和 44.34%,

分别约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当期模拟合并收入的 6.69%、

6.61%和 13.92%。上述业务情形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整体收

入影响较小。

(二)武信管理公司与武信担保集团业务现状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

1、武信管理公司根据内部职能划分,将武信担保集团作为主要的业务运营

平台

根据 2010 年 7 月 5 日武信管理公司《关于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和武

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能划分相关事项的通知》,经公司 236 次总

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武信管理公司和武信担保集团的职能进行明确划分:从

2010 年 7 月 1 日起,武信担保集团作为主要的业务运营平台,承担担保、投资

等业务职能,武信管理公司承担相应的投资管理职能。

武汉金控已于 2015 年 10 月对上述职能划分及经营模式予以认可,并出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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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对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与旗下其他担保公司之间开展担保业务进行职

能划分的批复》(武金控字【2015】8 号)。

上述职能划分完成后,武信管理公司只承担投资管理职能,不再独立开展融

资性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全部由武信担保集团、武汉中小担保公司、武汉

创业担保公司三家公司为主体开展。

2、银行授信额度政策影响

与武信担保集团有业务合作的主要银行传统上通常采取集团整体授信的方

式向担保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武信担保集团作为武信管理公司控制的担保公司,

存在合作银行采取向武信管理公司提供整体授信的方式,与武信担保集团开展授

信担保业务的情形。

根据武信担保集团交通银行、汉口银行出具的《关于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

公司、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情况的说明》:

“根据我行业务发展的要求,我行在给予武信管理公司及其下属担保公司授信额

度时,对母公司武信管理公司授予整体授信额度,其下属担保公司可以使用母公

司获得的授信额度开展业务。”

武信担保集团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整体银行授信额度为 169.53 亿元,其

中汉口银行、交通银行的 35 亿元系银行对武信管理公司授予整体授信额度、下

属担保公司在总额度项下可使用的情形,占武信担保集团整体银行授信额度的

20.65%,上述银行已出具说明,知悉武信管理公司与武信担保集团之间的业务划

分,武信管理公司出具保函的业务如发生代偿行为,要求武信担保集团承担代偿

责任。

3、武信管理公司早于武信担保集团取得 AA+主体信用评级

2011 年 11 月,武信担保集团聘请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

其主体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经最后审定获得了主体信用等级 AA 的评定。

2012 年,武信管理公司于以自身作为委托评级主体,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

级委员会最后审定,于 2012 年 12 月获得了主体信用等级 AA+的评定。

鉴于武信管理公司获得了更高等级的主体信用等级评定,从综合成本控制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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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考虑,武信担保公司在自身主体信用等级 AA 的评定到期失效后,未进行跟踪

评级。

基于上述三方面的主要原因,武信担保集团的部分业务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

接受客户委托开展。

(三)不将武信管理公司纳入本次注入资产的原因

因前述历史背景,武信担保集团存在部分业务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接受客户

委托开展的情形,但在实际经营中,武信管理公司并不独立开展业务,也不承担

代偿责任,且其不具备独立开展业务的人员和能力。

另外,武信担保集团目前正在推进信用评级工作以及与各相关金融机构协商

获取独立授信额度,并已承诺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恢复主体信用评级并取得相

关金融机构的独立授信,上述工作完成后武信担保集团将独立开展融资性担保业

务。

此外,武汉金控已于 2015 年 10 月对武信管理公司仅承担投资管理职能的经

营模式予以确认,且武信管理公司已出具自武信担保集团主体信用级别被评定为

AA+之日起,不再开展任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承诺。

另外,除标的公司外,武信管理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主要涉及如下几个

领域:电力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建设;各类资产收购及处置; PE 股权、创

业投资;管理或受托管理投资业务。其中,武汉市民发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未获融

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不能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且武信管理公司已出具承诺,

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修改武汉市民发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并

相应修改公司名称,使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中不再存在涉及担保业务。

因此,武信管理公司控制的除标的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涉及的业务领域与本

次交易标的的主营业务不存在业务协同或关联。本次交易完成后,武信管理公司

所控制的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具有关联性的企业已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故

本次交易未将武汉信用管理公司纳入注入资产。

(四)相关方协助武信担保集团恢复主体信用评级的措施

截至本回复签署日,武信管理公司、武信投资集团正在积极协助武信担保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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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推进信用评级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武信担保集团已进入主体信用评级的申报流程,正在向评级机构提供相

关业务材料,正积极推进主体信用评级工作;

2、武信担保集团目前正在与各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获取独立授信额度。

对此,武信担保集团已做出声明:

“一、本公司目前正在推进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工作,预计将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恢复主体信用评级。本公司恢复主体信用评级后,在信用级别范围内独

立开展新增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对于超出信用级别的新增业务将以由信用级别更

高的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的方式开展。

二、本公司目前正在与各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获取独立授信的工作,预计将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完成该项工作。本公司获取独立授信后,在取得的授信额度范

围内独立开展新增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对于超出授信额度的新增业务将以由授信

额度更高的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的方式开展。

三、本公司争取尽快取得与武信管理公司同等级 AA+的主体信用评级,并在

主体信用评级和授信额度低于武信管理公司期间,积极提高主体信用评级和授信

额度,直至主体信用评级和授信额度不低于武信管理公司。”

武信投资集团与武信管理公司分别承诺:“本公司将全力督促并积极协助武

信担保集团办理主体信用评级及金融机构独立授信的相关事宜,如果《声明》中

有涉及本公司的事宜,本公司将完全按照《声明》的内容履行。”

武信管理公司同时承诺:“如武信担保集团未能按照《声明》的内容履行,

本公司承诺将保持现有的业务模式,与武信担保集团共同开展担保业务。”

鉴于,武信担保集团 2011 年 11 月已取得由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评定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AA 级。且截至本回复签署日,武信担保集团已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大量的业务数据,拓展了业务规模,提升了业务能力,且

武信管理公司取得 AA+主体信用等级的业务数据主要沉淀于武信担保集团体内,

武信担保集团恢复主体信用评级的措施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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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武信管理公司与武信担保集团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对关联交易的影响及降低关联交易的措施

武信担保集团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历

史经营因素及部分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政策引起的。

如前所述,武信担保集团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融资性担保

业务收入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整体收入影响较小。

鉴于武信担保集团正在积极推进恢复主体信用评级及金融机构独立授信的

工作,且已预计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完成上述工作。上述工作完成后武信担保集

团将独立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超出信用级别及授信额度的业务将以由信用级别

更高的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的方式开展,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根据武信管理公

司已做出的同业竞争承诺,武信担保集团主体信用级别被评定为 AA+后,此类关

联交易将基本得以消除。

(六)武信担保集团目前无主体信用评级,部分银行无独立授信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

鉴于武信担保集团目前尚未恢复主体信用评级,且部分银行尚未对武信担保

集团进行独立授信,武信担保集团的部分担保业务系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接受客

户委托开展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上述武信担保集团与武信管理公司

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业务的收入分别约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

公司当期模拟合并收入的 6.69%、6.61%和 13.92%。上述业务情形对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整体收入影响较小。

武信担保集团已做出声明,预计将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恢复主体信用评级,

并取得金融机构的独立授信。

鉴于,武信担保集团 2011 年 11 月已取得由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评定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AA 级。且截至本回复签署日,武信担保集团已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大量的业务数据,拓展了业务规模,提升了业务能力,且

武信管理公司取得 AA+主体信用等级的业务数据主要沉淀于武信担保集团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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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信担保集团恢复主体信用评级的措施切实可行。

另,武信担保集团正在积极与各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获取独立授信的工作,截

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武信担保集团的银行授信额度中独立授信比例已达到

79.35%,取得金融机构的独立授信的措施亦具有可行性。

此外,根据武信管理公司出具的承诺:“自武信担保集团主体信用级别被评

定为 AA+之日起,本公司不再开展任何融资性担保业务;在武信担保集团主体信

用级别被评定为 AA+前,本公司将保持现有的业务模式,不独立开展融资性担保

业务。”

综上,虽然武信担保集团目前无主体信用评级,部分银行无独立授信,但因

此出现的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的业务对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

市公司无实质性影响。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八节、六、本次交易中,武信担

保集团与武信管理公司部分业务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影

响”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并在“重大风险提示、二、(六)关联交易长期无法

消除的风险”及“第九节、二、(二)标的公司的业务风险”中进行了风险提

示,风险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七)关联交易长期无法消除的风险

武信担保集团于 2011 年 11 月取得 AA 级主体信用评级,此后因历史原因未

进行跟踪评级,截至本预案(修订稿)签署日,尚未恢复主体信用评级;武信担

保集团作为武信管理公司控制的担保公司,存在合作银行采取向武信管理公司提

供整体授信的方式,与武信担保集团开展授信担保业务的情形,截至本预案(修

订稿)签署日,武信担保集团尚未完全取得所有合作银行的独立授信。

上述情形的存在,导致武信担保集团存在部分担保业务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

接受客户委托开展的情形。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该部分业务

收入分别约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当期模拟合并收入的

6.69%、6.61%和 13.92%,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整体收入影

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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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武信担保集团已声明,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恢复主体信用评级,并

与各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获取独立授信,同时争取尽快取得与武信管理公司同等级

AA+的主体信用评级,并在主体信用评级和授信额度低于武信管理公司期间,积

极提高主体信用评级和授信额度,直至主体信用评级和授信额度不低于武信管理

公司。截至本预案(修订稿)签署日,武信管理公司、武信投资集团正在积极协

助武信担保集团推进信用评级和获取合作银行独立授信工作。

若武信担保集团无法如期恢复主体信用评级和取得独立授信,则武信担保集

团该部分业务独立经营存在一定限制,其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

业务的情形将持续存在,该部分关联交易存在长期无法消除的风险。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有利于上市公司业

务独立的原则核查并发表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

当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说明,并予以披露:……(六)有利于上市

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 武信担保集团的部分担保业务系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接受客户委

托开展的,武信管理公司虽拥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但不存在独立

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情形。在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的业务中,武信管理公司

仅对金融机构出具保函,既不独立开发、承揽业务;也不承担代偿责任,如发生

相关代偿风险,由武信担保集团全额承担。

经核查,武信担保集团的部分担保业务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

展,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上述业务收入分别约占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当期模拟合并收入的 6.69%、6.61%和 13.92%,对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整体收入影响较小。

上述业务情形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整体收入影响较小。

鉴于武信担保集团正在积极推进恢复主体信用评级及金融机构独立授信的工作,

13

其历史业务数据支持其恢复主体信用评级的措施切实可行,且武信担保集团已对

上述工作的推进作出承诺,上述业务情形对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收入的影响

将进一步减少。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武信投资

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武汉金控,重组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从目前的房地

产业、实体零售业和酒店业延伸至担保、授信、征信和互联网金融等中小微企业

融资服务相关领域,上市公司仍将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

资质及相关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在业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继续保持独立。

2、就武信管理公司所出具的同业竞争承诺是否能够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核查并发表意见

武信管理公司承诺:“自武信担保集团主体信用级别被评定为 AA+之日起,

本公司不再开展任何融资性担保业务;在武信担保集团主体信用级别被评定为

AA+前,本公司将保持现有的业务模式,不独立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经核查,武信管理公司拥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中诚信 2014

年 12 月 19 日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显示——维持“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级别 AA+。

根据 2010 年 7 月 5 日武信管理公司《关于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和武

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能划分相关事项的通知》,经公司 236 次总

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武信管理公司和武信担保集团的职能进行明确划分:从

2010 年 7 月 1 日起,武信担保集团作为主要的业务运营平台,承担担保、投资

等业务职能,武信管理公司承担相应的投资管理职能。

武汉金控已于 2015 年 10 月对上述职能划分及经营模式予以认可,并出具《关

于对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与旗下其他担保公司之间开展担保业务进行职

能划分的批复》(武金控字【2015】8 号)。

鉴于武信管理公司内部职能划分、银行授信额度政策及武信管理公司早于武

信担保集团取得 AA+主体信用等级,造成武信担保集团存在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

14

接受客户委托开展业务的情形。但在实际经营中,武信管理公司仅对金融机构出

具保函,既不独立开发、承揽业务;也不承担代偿责任,如发生相关代偿风险,

由武信担保集团全额承担。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武信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仅为与武信担保集团共同

接受客户委托开展,不存在其独立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情形。武信管理公司与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标的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3、就武信担保集团目前无主体信用评级,部分银行无独立授信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核查并发表意见

经核查,鉴于武信担保集团目前尚未恢复主体信用评级,且部分银行尚未对

武信担保集团进行独立授信,武信担保集团的部分担保业务系与武信管理公司共

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上述武信担保集团与武信管理公司

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业务的收入分别约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

公司当期模拟合并收入的 6.69%、6.61%和 13.92%。上述业务情形对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整体收入影响较小。

武信担保集团已做出声明,预计将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恢复主体信用评级,

并取得金融机构的独立授信。

武信投资集团与武信管理公司分别承诺:“本公司将全力督促并积极协助武

信担保集团办理主体信用评级及金融机构独立授信的相关事宜,如果《声明》中

有涉及本公司的事宜,本公司将完全按照《声明》的内容履行。”

武信管理公司同时承诺:“如武信担保集团未能按照《声明》的内容履行,

本公司承诺将保持现有的业务模式,与武信担保集团共同开展担保业务。”

鉴于,武信担保集团 2011 年 11 月已取得由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评定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AA 级。且截至本回复签署日,武信担保集团已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大量的业务数据,拓展了业务规模,提升了业务能力,且

武信管理公司取得 AA+主体信用等级的业务数据主要沉淀于武信担保集团体内,

武信担保集团恢复主体信用评级的措施切实可行。

15

另,武信担保集团正在积极与各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获取独立授信的工作,截

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武信担保集团的银行授信额度中独立授信比例已达到

79.35%,取得金融机构的独立授信的措施亦具有可行性。

此外,根据武信管理公司出具的承诺:“自武信担保集团主体信用级别被评

定为 AA+之日起,本公司不再开展任何融资性担保业务;在武信担保集团主体信

用级别被评定为 AA+前,本公司将保持现有的业务模式,不独立开展融资性担保

业务。”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虽然武信担保集团目前无主体信用评级,部分银行无独

立授信,但因此出现的与武信管理公司共同接受客户委托开展的业务对本次交易

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无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手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多家公司(包

括武汉金控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6 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武汉市民发信用担保公司、

武汉阳逻开发有限公司等)均与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存在业务范围的重合,

虽然已承诺不开展相关业务,但可能存在潜在同业竞争,请你公司通过在限期

内变更经营范围等方式彻底解决同业竞争。

回复如下:

武信管理公司已出具承诺:本公司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修改武汉市

民发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使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中不再存在涉及工程履

约担保、投标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等与大连友谊及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存

在或者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项目,并相应修改公司名称。

武汉金控已出具承诺:(一)本公司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修改武汉信

用置业有限公司、武汉新能置业有限公司、武汉阳逻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使上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不再存在房地产开发、百货零售等与大连友谊及本次重

组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项目。(二)本公司间接

控股的武汉长发置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发置地”)参与政府一级土地

的市场开发,2013 年应武汉市政府要求参与先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并支付前

期履约保证金 8,330 万元和项目启动资金 8,121 万元。由于该项目位于东湖 5A

级风景名胜区,根据相关规定难以进行项目开发,因此,本公司正在积极通过其

16

他渠道转让或者退出该项目。本公司承诺:在该项目转让或者退出前,将不会实

际从事该项目的开发,该项目转让或者退出完成后,本公司将在三个月内修改长

发置地的经营范围,使其经营范围中不再存在房地产开发等与大连友谊及本次重

组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项目。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八节、四、(三)武汉金控、武信

管理公司、武信投资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四、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你公司股价累计涨幅偏离大盘超过

20%,预案披露偏离大盘的涨跌幅时使用了深证综指的同期数据,请更正为深证

A 指同期数据。

回复如下: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5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按照中国

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

128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上市公司对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上市公司属于批发与零售业。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即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

深证 A 指、批发与零售业指数涨跌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 2015 年 4 月 28 日收盘价 2015 年 5 月 27 日收盘价 波动幅度

大连友谊股价(元/

10.82 16.48 52.31%

股)

深证 A 指 2,309.47 3053.60 32.22%

批发与零售业 3,258.68 4,355.81 33.67%

剔除大盘因素后,上市公司股票在停牌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

20.09%,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

18.64%。

扣除大盘因素,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

计涨跌幅超过 2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特此风险提示如下:

17

1、公司股票停牌前存在交易异常,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进程被暂停或者被终

止。

2、经公司自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首次停牌之日前

六个月(201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期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

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与重组方协商一致,公司将继续推进重组进程。

4、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如该交易事

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交易进

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中止。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十三节 上市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

波动的说明”中进行了修订。

问题五、鉴于本次交易标的为金融业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担保、征信、授

信以及互联网金融等,经营风险较高,请你公司简要补充本次交易标的所处的

行业环境、竞争状况等,并简要披露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等。

回复如下:

(一)交易标的所处的行业环境

1、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现状

根据担保业务的性质的不同,担保可分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其中,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

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1)中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融资担保行业资本实力不断增强,业务规模稳步增长,行业效

益显著提高,总体运行较为平稳。根据银监会融资担保部的数据,截至 2013 年

末,我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共 8,185 家;实收资本 8,793 亿元,同比增长 6.2%;

平均每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资本 1.07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1.4%。在保余额

2.57 万亿元,同比增长 23.1%,其中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 2.22 万亿元,同比增长

18

22.2%。2013 年,融资性担保行业实现担保业务收入 474 亿元,同比增长 20.9%;

实现净利润 154 亿元,同比增长 35.6%。

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范围逐步扩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

支持作用持续增强。截至 2013 年末,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业

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总计 15,807 家,同比增长 4.7%;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 1.69

万亿元(含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贷款,但不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贷

款),同比增长 16.6%。截至 2013 年末,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 1.28

万亿元,同比增长 13.9%;融资性担保机构为 23 万户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服务,占融资性担保贷款企业数的 93.6%,同比增加 1.1 个百分点。

经历了 2011 年的大幅增长后,我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数量步入调整期。

2012 年末,我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数量 8,590 家,较 2011 年末仅增长 2.24%;

2013 年末,我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共 8,185 家,较 2012 年下降 4.71%。融资

性担保公司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大量中小企业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监管部门加

大监管力度,使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退出市场。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正处于从数

量激增到质量提升的行业升级阶段。

随着融资性担保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融资担保行业的改

革和发展进一步受到国家重视。融资担保业监管体系日趋完善,有利于保障融资

担保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加上国家近年来推出了一系列涉及税收减免、资金支

持、银担合作等方面的扶持性政策措施,将持续推动融资担保行业的稳健发展,

以及行业内优秀企业的持续成长。

(2)湖北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湖北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快速发展,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总额和在保余

额持续扩张,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局面。根据湖北省经信委的数据,2014

年湖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总计为 4.3 万家企业提供担保总额达 2,208 亿元,较

2013 年的 1,596 亿元,大幅提升 38.35%,2012-2014 年湖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提

供的担保总额复合增速达到 35.31%;截至 2014 年末,湖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在

保余额为 1,203 亿元,较 2013 年的 1,055 亿元增长 14.03%,较 2012 年的 800 亿

元增长 50.38%,年复合增速达到 22.63%。

19

2、信贷行业发展现状

(1)我国信贷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信贷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2014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81.68 万亿元,全年增加 9.78 万亿元,同比

多增 8,900 亿元。2013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71.9 万亿元,全年

增加 8.89 万亿元,同比多增 6,879 亿元。2014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

额同比增幅为 13.6%,而 2013 年末该增幅为 14.1%,增速回落 0.5 个百分点。

小微企业贷款保持较快增长,远高于同期大中型企业贷款增速。2014 年末,

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5.26 万

亿元,同比增长 15.5%,增速比上年末高 1.3 个百分点,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

贷款增速分别高 6.1 个和 4.8 个百分点,比各项贷款增速高 1.9 个百分点。2014

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 30.4%,占比比上年末的 29.4%高 1.0

个百分点。2013 年末,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

微企业贷款余额为 13.21 万亿元,同比增长 14.2%,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

增速分别高 3.9 个和 4.0 个百分点,比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速高 2.8 个百分点。

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和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单位规模持续提升。自 2010 年以

来,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成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需求的重要力

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截至 2014 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 8,791

家,较 2013 年末增加 952 家,增幅为 12.14%;2014 年末贷款余额 9,420 亿元,

较上年末增加 1,229 亿元,同比增长 15.00%。2010 年至 2014 年间,我国小额贷

款公司平均实收资本从 6,813 万元增至 9,422 万元,年均复合增速 8.44%,平均

贷款余额从 0.76 亿元增至 1.07 亿元,年均复合增速 9.13%。

(2)湖北省信贷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湖北省贷款总量持续增长,中小微企业信贷投入保持较快增长,贷

款结构继续改善。根据《湖北金融年鉴 2014》的数据,2013 年湖北省各类金融

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到 21,902.55 亿元,比年初增加 3,001.96 亿元,同比多增 183

亿元,余额增长 15.77%,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9 个百分点。其中,全省小微

20

企业贷款余额 3,693 亿元,新增 680 亿元,同比增长 23%,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

速 7.2 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为 16.94%,高于 2012 年同期 1.08 个百

分点。

根据《湖北省金融发展报告 2014》的数据,2014 年湖北省各类金融机构各

项贷款新增 3,409 亿元,同比多增 407 亿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 15.6%,增

速高于全国 2.3 个百分点,高于中部地区平均增幅 0.5 个百分点。其中,全省小

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 4,457 亿元,增加 768 亿元,同比增长 20.7%,高于全部贷

款平均增幅 5.1 个百分点。

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和贷款余额经历高速增长后,增幅回落。根据《湖北金融

年鉴 2014》的数据,2013 年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各项贷款余额 270.81 亿元,

比年初增加 120.69 亿元,同比多增 40.32 亿元,余额增长 80.40%。根据《湖北

省金融发展报告 2014》的数据,2014 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达到 413 家,较

上年增加 68 家,增长 19.71%,在经历了前两年的快速增长后,增速明显回落;

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 503.15 亿元,较上年增加 115.98 亿元,增

长 29.96%,增速明显放缓。截至 2014 年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各项贷款余额

445.67 亿元,比上年增加 86.7 亿元,同比增长 24.15%,增幅有大幅下降。

3、征信行业发展现状

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

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

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征信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1)政府背景的

信用信息服务机构;(2)社会征信机构,主要从事企业征信业务,从事个人征信

业务的较少;(3)信用评级机构,主要包括综合性信用评级机构、资本市场评级

机构和信贷市场评级机构。目前,武汉资信公司主要从事企业征信业务,武信评

级公司主要从事信贷市场评级业务。

我国征信行业 20 多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第一

阶段为 1987 年至 1996 年的探索阶段。1987 年,出于企业债券统一管理的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第一家信用评级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级有限公司。

第二阶段为 1996 年至 2003 年的起步阶段。1997 年,上海开展企业信贷资信评

21

级;上海市进行个人征信试点。1999 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成立,开始从事个人

征信与企业征信服务。1999 年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上线运行,2002 年,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成地、省、总行三级数据库,实现全国联网查询。第三

阶段为 2003 年至今的发展阶段。主要标志事件为:2003 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征

信管理局;2004 年,人民银行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2005 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库;2013 年,《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为征信业监督管

理部门,征信业步入了有法可依的轨道。

目前我国征信市场规模尚小,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的《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截至 2012 年底,我国有各类征信机构 150 多家,

其中政府类征信机构 20 家左右,社会征信机构 50 家左右,信用评级机构共 70 多

家,其中,8 家从事债券市场评级业务,收入、人员、业务规模相对较大;其余

从事信贷市场评级业务,主要包括借款企业评级、担保公司评级等。2012 年,

国内征信行业收入约为 20 多亿元,主要集中在综合性信用评级公司和较大的几

家征信机构上。而征信业发达的美国,目前已形成益佰利(Experian)、环联(Trans

Union)和艾可飞(Equifax)三大征信机构为主体,上百家征信机构并存的局面,

其中,仅益佰利 2014 财年营业收入高达 47.72 亿美元,在全球范围内为各行各

业提供征信产品及增值服务,提供的产品有信用服务、决策分析、市场营销服务

和消费者保护服务。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消费金融的扩张,我国征信业

的业务范围和业务深度仍有广阔的拓展空间,有望迎来蓝海时代。

4、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技技术

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在此种模式下,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

资金供需双方能够通过网络直接对接,交易成本大大减少。目前,市场主流的互

联网金融业务模式主要有第三方支付、P2P 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

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六大互联网金融模式。汉信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为

P2P 网贷。

P2P 网贷(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网络借贷,通常指通过第三方互

22

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

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

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

力的利率条件。P2P 平台的盈利主要是从借款人收取一次性费用以及向投资人收

取评估和管理费用。P2P 平台当前的运营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纯线上模式,

即资金借贷活动都通过线上进行,不结合线下的审核;(2)线上线下结合模式,

即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平台通过所在城市的代理商采取入户调查的方

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3)债权转移模式,即公司作为中间人

对借款人进行筛选,以个人名义进行借贷之后再将债权转让给理财投资者。

P2P 平台为投资者和借款方带来了较大的价值,为中小微企业、个人提供了

一个更加灵活有效的融资渠道。P2P 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缺

陷,让借款人与投资人能够直接对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融资门槛提升了资金

的配置速度和效率。P2P 借贷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形成了错位的竞争,因此发展迅

速。

我国 P2P 网贷平台数量迅速增加,成交量与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据网贷之家

的数据,截至 2014 年年底,我国网贷运营平台达 1,575 家,较 2013 年的 800 家

增长近一倍。2015 年 9 月,P2P 网贷行业整体成交量达 1,151.92 亿元,历史首

次单月突破千亿成交量大关,历史累计成交量已经达到 9,787 亿元,而这一数字

在 2014 年底仅为 3,829 亿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我国 P2P 网贷行业贷款

余额已增至 3,176.36 亿元,环比 8 月增加 14.68%,是去年同期的 4.92 倍,按照

2015 年以来网贷贷款余额增长速度,预计到 2015 年年底网贷贷款余额或能突破

4,000 亿元。

尽管 P2P 网贷行业发展迅猛,但相比其他成熟的固定收益市场,网贷行业的

规模仍然十分微小,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六节、一、(三)融资性担保行业

发展现状”、“第六节、二、(三)信贷行业发展现状”、“第六节、三、(三)征

信行业发展现状”、“第六节、四、(三)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现状”中进行了补

充披露。

23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状况

1、公司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体化融资解决方案,是

华中地区业务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

担保业务板块上,标的公司已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群体构建了有层次、系统

化的业务层级。武信担保集团主要为中小型企业提供银行授信增信服务,为中小

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增信服务。武汉中小担保公司主要为以工商业为主的中小微

企业提供银行授信增信服务。武汉创业担保公司主要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为武

汉市的微型企业及创业个人提供融资增信服务。

武信担保集团是湖北省首批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是

区域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龙头企业,曾获“全国最具公信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三十强”、“湖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示范单位”

等多项荣誉称号。武信担保集团已连续 3 年位列湖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前五强。

武汉中小担保公司是区域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龙头企业,曾获“全国中小企业

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奖”、“中国担保辉煌先锋”、“湖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先

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已连续 3 年位列湖北省融资性担保

机构前十强。

授信业务板块上,标的公司立足武汉,辐射周边,同时已在北京、上海、深

圳、重庆、南昌和宜昌等异地建立多家子公司,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圈,面向中小

微企业提供委托贷款和小额贷款为主的信贷服务。其中,武信小贷公司自 2010

年起,已连续 5 年荣获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颁发的“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

力 100 强”荣誉称号。

征信业务板块上,武汉资信公司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予 “全国首批

‘国家信息化试点单位’”称号,是国内最早从事信用管理研究和信用产业开发

的专业机构之一。标的公司已建立了区域内最大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为

其他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数据的支持。

自成立以来,标的公司始终专注服务中小微企业,既为处于成长期的中小型

企业,也为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导向的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

24

过业务创新,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广度与深度;通过流程创新,提升中小微

企业金融服务效率与水平,获得了众多中小微企业的广泛认可。

2、竞争优势

(1)全产业链优势

标的公司业务涵盖担保、授信、征信和互联网金融四大板块,已经形成了以

金融服务为核心的产业布局,构建了上、中、下游完整的金融服务产业链条,可

以为中小微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提供一体化、特色化的融资服务解决方案。

标的公司四大板块之间的业务联动有效推动标的公司各项业务拓展,有利于

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担保和授信业务是标的公司的核心业务,在业务过程中能

够采集到客户及相关企业在经营生产、借贷偿还等方面大量的信用信息,为企业

征信和信用评级提供了良好的数据基础;同时武汉资信公司掌握的企业公共信用

信息数据库为担保和授信业务的客户筛选和项目准入提供重要的信用数据支撑。

征信业务和担保业务可以在其业务流程的不同阶段为授信业务提供客户发现功

能,将无法通过传统银行渠道获得融资的大量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交至授信

业务部门。而互联网金融板块搭建了新兴的互动平台,为今后扩大融资渠道、增

强客户发现以及发展各类创新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全面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

标的公司与区域内的工商、社保、税务、质检等各政府部门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创建了区域内最大规模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囊括了区域内

企业的各类公共信用信息。标的公司可以通过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进行大数

据分析和计算,及时有效地发现可能存在融资相关需求的潜在客户;同时为担保

/授信业务的客户筛选和项目准入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支持,守好风险控制的“第

一道关”;庞大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能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因信用信息不足而

无法融资的问题。

(3)风险控制优势

标的公司已经建立了“全员参与、全程控制、锐意进取、持续改进”的风险

管理文化,构建了“专业、垂直、集中”的风险管理体系,打造了“相互独立、

25

相互牵制、相互制衡”的内控平台,创立和完善了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和培训机制,

制订了风险预警机制和应对措施。

标的公司制定了多样化、组合式的担保或反担保措施,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除通常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资产抵(质)押、第三方增信、存货质押监管

等担保方式外,标的公司还通过采用让与担保方式来强化风险控制,让与担保形

式的采用最大限度地强化了风险控制,有效解除了中小微企业因有效抵押不足而

无法融资的困境。

标的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及处理流程。标的公司通过严格的

贷(保)后管理政策、日常管理和监控、大数据分析以及外部渠道,识别各类预

警信号。根据所涉及客户的数量,标的公司将风险预警信号划分为系统性预警信

号和个案预警信号,其中个案预警信号,根据严重程度,设立三个等级的预警信

号,建立了相应的处理流程,采取差别的应对措施,及时有效把控风险。

(4)良好的银行合作关系

标的公司在长期的市场开拓过程中,凭借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雄厚的资金

实力,已经先后与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

行、中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等十余家银行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

系,获得了较高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助于为担保客户提供多样的贷款渠道和利率

选择,有助于拓展银行渠道的客户发现来源,有助于提高标的公司自身资金使用

效率,有利于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5)团队和人才优势

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依赖于经验丰富、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专业、年轻朝气的

员工队伍。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银行及相关领域从业经验,拥有丰富的

信贷业务管理经验、风险控制经验,能够为标的公司带来丰富的客户资源;汉信

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团队还汇集了诸多互联网领域的精英,拥有丰富的互联网运作

经验,能将互联网思维和传统金融模式进行有效结合。标的公司员工主要来自于

金融、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突出的学习能力。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本科学历以上员工占比达到 80.54%,45 周岁以下

26

员工占比达到 97.01%。优秀的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为标的公司的发展

提供了有力保障。

(6)区位优势

标的公司所在武汉市位于我国经济地理圈的中心位置,北接京津冀城市圈,

南邻珠三角经济圈,西承成渝都市圈,东衔长三角经济圈,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水

陆空综合交通枢纽。近年来,湖北省和武汉市的经济以高于全国水平的速度保持

较快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在保持汽车、光电子、医药、造船等完整工业体

系的基础上,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小微企业大量涌现并持续成长,融资及相关需

求十分旺盛。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湖北及周边市场,拥有大量优质客

户群,形成了较好的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良好的区位优势还为标的公司开拓异

地业务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标的公司已在北京、深圳、上海、宜昌、重庆和南

昌设立了子公司,为未来实现当前模式的异地复制打好基础。

3、竞争劣势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对资本实力的要求较高,资本实力的

不足限制了标的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和授信业务规模的提升,也限制了标的公司

的业务创新能力。尽管标的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资本规模已经有了明显的提升,

但与国内其他大型企业相比,在资金实力上仍有一定差距。

此外,武信评级公司和汉信互联网金融成立时间尚短,相对于其他竞争对手,

社会认知度还有待提高。

4、主要竞争对手

(1)担保业务主要竞争对手

①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2 月,注册资本 20 亿元,现为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是湖北省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

强的国有融资担保平台之一。

②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7

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 2006 年 9 月挂牌成立,实收货币注册资本

30 亿元,由重庆市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共同出资组建,在

资本市场上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立足武汉,辐射湖北全境,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③黄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黄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注册成立,目前公司

注册资本达到 7.6 亿元,形成了政府主导、民营资本参与的多元化股本结构。黄

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北省第三家 AA 级担保机构。

④湖北省东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北省东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6 月,是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

司发起设立的大型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目前注册资本为 5 亿元,公司是湖北省中

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副会长单位,2014 年当选为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理事单位。

⑤襄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襄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5 月,是由政府控股、

企业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4 亿元。公司先后被评为“湖北省中小企

业信用担保示范单位”、“湖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先进单位”,2012 年当选

为“湖北省担保协会副会长单位”,在全国担保行业信用评审为 AA-信用等级。

(2)授信业务主要竞争对手

①富登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

富登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由 AF 管理服务私人有限公司(AF Management

Services Pte. Ltd.)作为唯一发起人,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注册成立,初始

注册资本为 5,929.6 万新加坡元(约合 3 亿元人民币),2013 年 1 月增资到 6,913.8

万新加坡元(约合 3.5 亿人民币),是湖北省小额贷款协会副会长单位。新加坡

淡马锡控股公司是富登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人。

②湖北中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湖北中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10 年,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

28

民主路 782 号,注册资本 3 亿元,是湖北省小额贷款协会会长单位。湖北中经中

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主要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

③融众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

融众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是隶属于融众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外商

投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于 2012 年 6 月,注册资本 7000 万美元,位列湖北省同

类机构注册资本前三甲,业务覆盖湖北省内各地区,为湖北省小额贷款协会副会

长单位。

④松滋市金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松滋市金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由松滋市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起,于 2009 年 8 月 19 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准

设立,现有股东 20 人,注册资本 3.3 亿元,现为湖北省小额贷款协会副会长单

位。

⑤钟祥市润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钟祥市润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7 日,注册资本 24,356

万元,由湖北润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 12 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为湖

北省小额贷款协会副会长单位。

(3)征信业务主要竞争对手

武汉资信公司主要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目前国内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主要公

司有以下几家。

①益博睿商业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益博睿商业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的前身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1993 年开始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开创中国征信行业先

河,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信用解决方案提供商,是中国第一家在线信用报告提供商

和国内最大的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商,2014 年被全球领先的信息服务公司益博睿

(EXPERIAN)全资收购,更名为益博睿商业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益博睿

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是 FTSE-100 指数的成份股之一。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29

日,年销售额为 48 亿美元。益博睿在全世界运营 15 家消费者征信机构,维护着

超过 4 亿消费者的信息。

②上海华夏邓白氏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华夏邓白氏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由美国邓白氏公司(dun &

bradstreet)与华夏国际信用集团于 2006 年合资设立,在北京市昌平区拥有专

业数据中心。华夏邓白氏是中国领先的商业信息提供商及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在

中国拥有近 10 年丰富的信用及风险管理经验,为数千家在华跨国集团及中国企

业提供及时、准确、富有洞察力的全球商业信息,以及定制化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公司股东华夏国际信用集团于 1993 年 8 月在北京创立,是中国知名的商业信息

和服务提供商是中国最早的专业信用咨询机构之一。美国邓白氏公司(dun &

bradstreet)成立于 1841 年,是世界著名的商业信息服务机构,在纽约证券交

易所上市。

③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

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征信与商账管

理事业部,于 2005 年 3 月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是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是目前

中国营业网点最多、信用产品最全、信用风险管理经验最丰富、数据库最庞大的

全国性信用风险管理机构之一。

④中华征信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征信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961 年成立于中国台湾,是华人社会最早提

供全方位信用咨询服务的公司,已成为大陆与台湾横跨两岸的完整信用信息服务

平台,公司调查范围涵盖 150 余国家。公司在大陆设有两家子公司上海中征咨询

有限公司和北京北方中征征信咨询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信用咨询服务机构,

拥有独立的民间征信数据库和先进的电子商务平台,能够为企业、政府、金融机

构等提供全方位信用管理咨询和信用管理软件系统开发服务。

武信评级公司主要在湖北地区从事信贷市场评级业务,目前区域内的其他从

事信贷市场评级的公司有以下几家。

①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30

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于 1994 年 9 月 23 日经中国人民

银行武汉分行和原湖北省计委批准成立的从事债券、贷款企业评级的信用评估机

构。总公司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1 月 8 日, 是中国第

一家全国性的从事信用评级、金融证券咨询和信息服务、征信服务、市场调研等

业务的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是目前我国最大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之一。

②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主要从事企业

及个人信用的征集和评定、企业信用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相关主体评价、

行业及地区风险评价、信用风险咨询等业务。总公司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于 2000 年 1 月 14 日,是目前我国最大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之一,业务领域包括

信贷市场评级、企业征信、个人征信、咨询、培训服务等,在全国设有 30 余家

分支机构。

③湖北银企评信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银企评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2 月 4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

主要从事信用评级、信用咨询等业务,前身为湖北企业评信事务所。湖北企业评

信事务所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授权于

1992 年 6 月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

④湖北金银评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金银评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17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由 4 名自然人投资的法人企业,位于武汉。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武

汉分行考核合格并推荐的专业性信用评级机构,主要从事工商企业贷款评级、企

业票据评级,以及信用信息和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

(4)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竞争对手

目前国内从事 P2P 网贷平台的公司较多,目前规模较大的平台主要有以下几

家。

①陆金所

31

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陆金所),于 2011 年 9

月在上海注册成立,注册资金 8.37 亿元人民币,是中国平安旗下成员之一,总

部位于国际金融中心上海陆家嘴。陆金所是中国小额信贷联盟 P2P 执委会 5 家执

委之一。

②人人贷

人人贷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人人贷)系人人友信集团旗下公司及独

立品牌,成立于 2010 年 5 月,是中国最早的一批基于互联网的 P2P 信用借贷服

务平台。人人贷是工信部“中国互联网企业 100 强”,已成为行业内最具影响力

的品牌之一。

③拍拍贷

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拍拍贷)成立于 2007 年 6 月,总部位

于国际金融中心上海,是中国第一家 P2P 网络信用借贷平台。拍拍贷平台从品牌

影响、用户数、平台交易量等方面均在行业内占据领先位势。

④宜人贷

宜人贷是宜信公司(CreditEase)于 2012 年推出的个人对个人 P2P 咨询服

务平台,宜人贷入选融资中国第二届(2015)互联网金融峰会“2015 互联网金

融年度领军品牌 TOP10”。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六节、五、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

争状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六、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交易标的资产及负债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

资产构成、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以及各类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情况等。

问题七、由于财务报表数据不能完整反映金融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请你

公司补充披露相关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又一期的业务发展情况、核心业务数据(包

括不限于历史担保规模、目前担保规模、担保代偿金额、担保追偿金额、担保

损失情况、不良贷款情况等),并补充披露各项业务的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应对

措施,以及历史风险事故、诉讼情况等。

32

鉴于问题 6、问题 7 均涉及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及相关财务数据衍生、对应的

业务数据,合并回复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

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66,838,674.81 198,097,243.10 199,598,454.00

应收账款 200,771,609.24 947,418,519.88 1,656,009,928.05

△应收代偿款 120,475,605.48 39,080,548.61 38,556,461.88

其他应收款 564,184,983.11 4,111,663,592.38 2,772,168,321.41

△存出保证金 668,826,143.83 706,649,307.44 836,905,279.52

流动资产合计 2,822,887,076.07 6,004,409,211.41 5,526,451,494.8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924,890,381.14 2,747,727,568.82 2,542,496,119.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6,496,400.00 308,296,400.00 150,253,100.00

长期股权投资 617,904,519.26 667,482,421.98 608,904,629.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69,862,055.02 3,829,328,414.55 3,361,805,702.43

资 产 总 计 6,792,749,131.09 9,833,737,625.96 8,888,257,197.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0 297,310,136.99 470,000,000.00

应付账款 183,030,353.02 - -

预收款项 254,042,655.82 111,235,519.09 85,726,431.49

△预收担保费 113,130,380.68 159,748,832.25 89,985,248.28

△存入保证金 723,416,498.16 733,988,210.53 716,325,852.76

应交税费 200,061,943.06 564,040,506.95 441,341,555.78

其他应付款 131,913,297.49 1,670,351,660.05 1,188,511,871.24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81,950,011.93 140,480,288.46 136,384,873.96

△担保赔偿准备 149,254,617.39 132,677,370.19 128,327,681.12

流动负债合计 2,292,439,163.60 3,835,972,247.14 3,272,117,464.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30,625,000.00 921,525,000.00 873,368,770.0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30,625,000.00 921,525,000.00 873,368,770.06

负 债 合 计 3,323,064,163.60 4,757,497,247.14 4,145,486,234.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 - -

33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公积 2,288,447,367.59 4,060,642,002.73 4,083,189,661.28

盈余公积 169,633,285.73 171,486,123.07 123,265,190.66

△一般风险准备 55,821,998.78 54,348,807.53 39,179,223.83

△担保扶持基金 74,450,300.00 74,450,300.00 67,630,300.00

未分配利润 651,700,109.95 491,200,310.34 368,426,407.99

归属于模拟合并主体所有者权

3,398,096,362.05 5,010,170,843.67 4,681,690,783.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3,469,684,967.49 5,076,240,378.82 4,742,770,962.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6,792,749,131.09 9,833,737,625.96 8,888,257,197.29

益)总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78,991,148.18 1,177,818,776.25 871,796,573.99

其中:营业收入 18,987,502.51 571,604.72 782,603.76

△利息收入 525,649,905.49 796,342,419.18 472,421,818.77

△已赚保费 255,639,246.94 258,937,893.00 302,064,916.1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78,714,493.24 121,966,859.35 96,527,235.36

二、营业总成本 380,765,413.42 487,938,468.92 276,177,546.70

其中:营业成本

△利息支出 22,968,600.26 121,144,045.34 61,171,124.66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 41,469,723.47 4,095,414.50 23,114,516.30

△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16,577,247.20 4,629,939.07 28,715,831.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997,647.66 56,304,893.08 37,804,996.52

管理费用 96,612,410.42 111,765,652.80 74,055,097.39

财务费用 83,918,825.12 137,427,542.94 86,400,078.75

资产减值损失 79,587,723.46 52,851,231.19 -35,205,598.13

加: 投资收益(损失以

58,305,837.28 117,525,571.22 58,614,968.03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656,491,158.04 807,405,878.55 654,233,995.32

填列)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662,153,616.10 811,964,283.81 659,051,194.49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75,834,506.65 184,770,752.83 166,515,597.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486,319,109.45 627,193,530.98 492,535,596.93

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86,800,039.16 625,294,174.37 491,491,314.63

34

(二)武信担保集团

1、主要财务数据

武信担保集团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8,039,809.22 36,517,245.24 21,990,992.11

△应收代偿款 38,476,144.50 2,035,842.77 -

其他应收款 1,253,416,667.04 1,785,158,577.46 2,077,238,899.80

△存出保证金 475,819,200.34 466,344,092.16 574,330,714.24

流动资产合计 2,235,751,821.10 2,290,055,757.63 2,673,685,606.1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835,775.76 41,394,743.88 41,624,286.37

资产总计 2,280,587,596.86 2,331,450,501.51 2,715,309,892.52

流动负债:

△预收担保费 110,953,380.68 151,178,899.68 84,997,361.59

△存入保证金 463,051,571.44 443,188,103.44 444,405,320.00

应交税费 108,173,081.39 159,588,375.02 97,394,625.86

其他应付款 11,344,907.81 96,526,074.62 717,099,926.13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49,930,688.43 106,268,164.96 99,395,400.46

△担保赔偿准备金 110,944,978.39 93,292,463.55 86,816,393.17

流动负债合计 961,983,917.27 1,059,771,633.40 1,535,123,731.34

负债合计 961,983,917.27 1,059,771,633.40 1,535,123,731.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盈余公积 59,249,770.53 59,249,770.53 38,015,808.53

△担保扶持基金 22,880,300.00 22,880,300.00 19,460,300.00

未分配利润 236,473,609.06 189,548,797.58 122,710,052.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18,603,679.59 1,271,678,868.11 1,180,186,161.18

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318,603,679.59 1,271,678,868.11 1,180,186,161.18

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2,280,587,596.86 2,331,450,501.51 2,715,309,892.52

权益)总计

单位:元

35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07,239,996.46 306,481,547.68 276,909,931.36

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83,886,049.52 108,063,634.68 101,773,281.36

△已赚保费 222,979,446.94 197,946,413.00 174,598,800.0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4,500.00 471,500.00 537,850.00

二、营业总成本 76,844,685.59 23,273,515.60 93,995,778.27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 43,662,523.47 6,872,764.50 26,705,628.80

△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17,652,514.84 6,476,070.38 29,882,165.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638,277.30 11,309,821.06 9,982,789.07

管理费用 6,831,311.09 15,341,441.73 15,704,659.22

财务费用 -10,407,482.09 -17,477,686.12 -2,737,396.31

其中:利息支出 0.00 0.00 10,335,867.10

利息收入 -10,416,891.81 -17,485,785.48 -13,073,263.41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金额以“-”

18,467,540.98 751,104.05 -316,509.00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30,395,310.87 283,208,032.08 182,914,153.09

列)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30,565,310.87 283,226,720.91 182,914,153.09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8,374,279.75 70,887,100.95 46,569,650.1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72,191,031.12 212,339,619.96 136,344,502.94

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2,191,031.12 212,339,619.96 136,344,502.94

2、核心业务数据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期末担保余额 10,920,217,965.24 9,154,966,482.03 8,531,974,264.22

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 67,977,842.71 3,568,946.82 79,861,408.22

本年度累计代偿回收额 13,020,000.00 1,206,100.00 79,861,408.22

本年度累计担保损失额 0.00 0.00 0.00

拨备覆盖率(%) 737.49 10,926.23 -

3、诉讼情况

(1)迪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偿金额 7,847,063.37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36

2015 年 9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信担保集团对债务人提起的

诉讼,武信担保集团向法院请求判令债务人向武信担保集团偿还代偿本金

7,847,063.37 元、利息(以 7,847,063.37 元为本金,从代偿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

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及违约金(按代偿本金 7,847,063.37 元的

10%计算),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2)宜昌市名之窗建材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代偿金额 2,000,000.00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5 年 8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信担保集团对债务人提起的

诉讼,武信担保集团于 2015 年 11 月收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民事

调解书》【(2015)鄂江岸民商初字第 01566 号】,约定宜昌市名之窗建材有限公

司偿还武信担保集团的代偿本金 2,000,000 元及利息 52,000 元,目前案件已履行

完毕,分别于 10 月及 11 月收回代偿款。

(3)武汉祥奕物资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代偿金额 10,331,614.55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5 年 3 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武信担保集团对债务人提起的诉

讼,武信担保集团于 2015 年 10 月收到了一审判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2015)鄂武汉中民商初字第 00576 号】,判决武汉祥奕物质有限

公司偿还武信担保集团的代偿本金 10,331,614.55 元及代偿资金占用费、违约金

(截至 2015 年 3 月 26 日的代偿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为 423,989.39 元,自 2015

年 3 月 27 日至付清之日止的代偿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以 10,331,614.55 元为本金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目前案件正在判决书公告送达中。

(4)王金林

①基本情况

贷款银行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

代偿金额 2,318,984.16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4 年 4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信担保集团对债务人提起的

诉讼,武信担保集团于 2014 年 5 月收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民事

调解书》【(2014)鄂江岸民商初字第 01466 号】,约定王金林偿还武信担保集团

的代偿本金 1,818,984.16 元及利息(以 2,318,984.16 元为基数从 2014 年 2 月 24

日起至 2014 年 4 月 11 日止;以 1,818,984.16 元为基数从 2014 年 4 月 12 日起至

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 1%计算利息)、违约金(以 2,318,984.16 元为基

数从 2014 年 2 月 24 日起至 2014 年 4 月 11 日止;以 1,818,984.16 元为基数从

2014 年 4 月 12 日起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 1%的标准计算违约金),目前

案件正在执行中。截至目前已累计收回 83 万元。

(三)武汉中小担保公司

1、主要财务数据

武汉中小担保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1,875,227.55 26,922,676.54 64,069,377.62

△应收代偿款 81,348,386.80 36,017,839.95 34,719,332.63

其他应收款 83,487,521.20 600,126,872.02 590,409,764.50

△存出保证金 193,006,943.49 240,305,215.28 262,574,565.2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1,405,500.00 263,643,300.00 105,6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819,718,079.04 903,372,603.79 951,773,040.0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3,643,300.00 263,643,300.00 105,6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8,298,079.28 265,253,505.11 105,807,632.80

资产总计 1,088,016,158.32 1,168,626,108.90 1,057,580,672.83

流动负债:

△预收担保费 2,177,000.00 8,414,412.21 4,825,522.21

△存入保证金 150,978,410.00 190,278,300.00 173,428,300.00

应交税费 22,045,968.63 41,183,261.12 91,420,126.11

其他应付款 23,392,217.33 40,867,711.12 27,916,049.66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1,985,573.50 34,178,373.50 36,955,723.50

38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赔偿准备 24,229,739.00 25,305,006.64 27,151,137.95

流动负债合计 256,807,061.46 344,557,318.61 363,172,398.28

负债合计 256,807,061.46 344,557,318.61 363,172,398.2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158,043,300.00 158,043,300.00 -

盈余公积 38,093,944.76 38,093,944.76 31,567,977.19

△担保扶持基金 51,570,000.00 51,570,000.00 48,170,000.00

未分配利润 83,501,852.10 76,361,545.53 114,670,297.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831,209,096.86 824,068,790.29 694,408,274.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831,209,096.86 824,068,790.29 694,408,274.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1,088,016,158.32 1,168,626,108.90 1,057,580,672.83

益)总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3,760,874.27 86,741,535.59 153,518,562.80

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31,030,424.27 25,519,605.59 26,069,201.70

△已赚保费 32,577,300.00 60,964,180.00 127,328,991.1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53,150.00 257,750.00 120,370.00

二、营业总成本 11,309,035.21 10,291,972.06 -3,652,896.8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2,339,839.06 84,449,563.53 166,771,459.6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5,464,325.10 84,514,563.53 166,771,459.6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1,494,339.79 65,259,675.65 127,411,441.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494,339.79 65,259,675.65 127,411,441.51

武汉中小担保公司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营业利

润逐年下滑,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商业银行为规避信贷风险缩减

对中小企业的授信规模,导致武汉中小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逐年减少。

2、核心业务数据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期末担保余额 1,921,950,000.00 2,029,476,764.00 2,214,089,895.28

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 81,816,515.61 10,559,387.97 70,835,079.49

39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度累计代偿回收额 21,195,689.32 4,772,043.50 38,748,083.77

本年度累计担保损失额 0.00 0.00 0.00

拨备覆盖率(%) 132.50 308.33 323.38

3、诉讼情况

(1)湖北博大炭化有限责任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银行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偿金额 14,981,530.49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5 年 6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对债务人提

起的诉讼,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向法院请求判令债务人向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偿还代

偿款本金 8,022,197.16 元、利息(以 8,022,197.16 元为本金,从代偿之日起至实

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及违约金(按代偿本金

8,022,197.16 元的 10%计算),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2015 年 9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对债务人提

起的诉讼,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向法院请求判令债务人向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偿还代

偿款本金 6,959,333.33 元、利息(以 6,959,333.33 元为本金,从代偿之日起至实

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及违约金(按代偿本金

6,959,333.33 元的 10%计算),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2)当阳市有源商贸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代偿金额 15,467,099.44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5 年 9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对债务人提

起的诉讼,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向法院请求判令债务人向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偿还代

偿款本金 15,467,099.44 元、利息(以 15,467,099.44 元为本金,从代偿之日起至

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及违约金(按代偿本金

15,467,099.44 元的 10%计算),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40

(3)芦宗慰

①基本情况

贷款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代偿金额 8,132,180.41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5 年 9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对债务人提

起的诉讼,武汉中小担保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收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约定芦宗慰向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本金

8,132,180.14 元及利息(以 8,132,180.14 元为本金,从 2015 年 9 月 18 日起至欠

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24%计算),目前案件正在履行调解协议中。

(4)武汉金碧建材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代偿金额 20,098,559.93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5 年 8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对债务人提

起的诉讼,武汉中小担保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收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江岸

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5)鄂江岸民商初字第 01604 号】,约定武汉金碧

建材有限公司偿还武汉中小担保公司的代偿本金 20,098,559.93 元及利息(以

20,098,559.93 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 24%计算,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计算至欠

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目前案件正在履行调解协议中。

(5)湖北富悦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代偿金额 5,043,166.67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4 年 8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对债务人提

起的诉讼,武汉中小担保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收到了一审判决《湖北省武汉市江

岸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鄂江岸民商初字第 03209 号】,判决湖北富

悦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武汉中小担保公司的代偿本金 5,043,166.67 元及利息

(利息以 5,043,166.67 元为基数,自 2014 年 7 月 29 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

41

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以不超过 504,316.67 元为限),目前案件正在

执行过程中。

(6)武汉实佳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代偿金额 10,069,650.20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4 年 3 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对债务人提起

的诉讼,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向法院请求判令债务人向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偿还代偿

款本金 5,030,040 元、利息(以 5,030,040 元为本金,从代偿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

毕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及违约金(按代偿本金 5,030,040 元的 10%

计算),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2014 年 3 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对债务人提起

的诉讼,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向法院请求判令债务人向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偿还代偿

款本金 5,039,540.20 元、利息(以 5,039,540.20 元为本金,从代偿之日起至实际

履行完毕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及违约金(按代偿本金 5,039,540.20

元的 10%计算),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7)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银行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偿金额 11,998,823.50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3 年 5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对债务人提

起的诉讼,武汉中小担保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收到了一审判决《湖北省武汉市江

岸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鄂江岸民商初字第 02205 号】,判决中城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武汉中小担保公司的代偿本金 1,885,926.38 元及违约金(以

1,885,926.38 元为基数,从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再增加 30%计算违约金),目前案件正在执行过程

中。

2013 年 7 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对债务人提起

42

的诉讼,武汉中小担保公司于 2014 年 2 月收到了一审判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鄂武汉中民商初字第 00226 号】,判决中城建设

集团武汉有限公司偿还武汉中小担保公司的代偿本金 10,112,897.12 元、利息(利

息以 10,112,897.12 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从原告垫付之日起

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及违约金 1,000,000 元,目前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四)武汉创业担保公司

1、主要财务数据

武汉创业担保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1,148,167.23 102,301,457.90 99,520,079.36

△应收代偿款 651,074.18 1,026,865.89 3,837,129.25

其他应收款 4,064,000.00 113,341,446.53 171,857,663.73

流动资产合计 225,863,241.41 216,669,770.32 275,214,872.34

资 产 总 计 226,588,041.22 217,397,606.30 275,314,980.32

流动负债:

△存入保证金 109,386,516.72 100,521,807.09 98,492,232.76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3,750.00 33,750.00 33,750.00

△担保赔偿准备 14,079,900.00 14,079,900.00 14,360,150.00

流动负债合计 132,324,581.84 122,057,473.32 179,922,605.67

负 债 合 计 132,324,581.84 122,057,473.32 179,922,605.6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5,736,540.62 -4,659,867.02 -4,607,625.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94,263,459.38 95,340,132.98 95,392,374.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94,263,459.38 95,340,132.98 95,392,374.65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226,588,041.22 217,397,606.30 275,314,980.32

权益)总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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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总收入 82,500.00 4,077,300.00 137,125.00

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 4,050,000.00 -

已赚保费 82,500.00 27,300.00 137,125.00

二、营业总成本 4,562,673.60 9,307,788.73 7,142,815.0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80,173.60 -5,230,488.73 -7,005,690.0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76,673.60 -765,188.73 -4,848,490.0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76,673.60 -52,241.67 -4,848,490.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6,673.60 -52,241.67 -4,848,490.07

2、核心业务数据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期末担保余额 164,410,000.00 96,360,000.00 88,390,000.00

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 140,523.45 417,722.90 322,686.32

本年度累计代偿回收额 443,350.40 435,412.78 872,801.00

本年度累计担保损失额 0.00 0.00 0.00

拨备覆盖率(%) 497.26 488.20 376.48

(五)武汉信发投

1、主要财务数据

武汉信发投报告期内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3,318,908.93 19,199,995.93 10,857,414.49

应收账款 - 947,418,519.88 1,655,950,598.05

其他应收款 397,598,464.12 2,974,874,273.93 2,028,485,701.15

流动资产合计 501,817,373.05 3,941,492,789.74 3,695,293,713.6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924,890,381.14 2,747,727,568.82 2,542,496,119.61

长期股权投资 366,853,976.18 2,700,000.00 1,7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65,453,233.31 2,818,305,253.34 2,591,399,870.08

资 产 总 计 3,867,270,606.36 6,759,798,043.08 6,286,693,583.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0 297,310,136.99 470,000,000.00

预收款项 254,042,655.82 111,235,519.09 85,726,431.49

应交税费 62,956,165.44 357,717,452.61 250,367,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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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1,386,913,752.86 3,009,277,859.53 2,578,762,911.30

流动负债合计 2,046,722,691.53 3,787,469,128.70 3,393,880,672.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30,625,000.00 921,525,000.00 873,368,770.0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30,625,000.00 921,525,000.00 873,368,770.06

负 债 合 计 3,077,347,691.53 4,708,994,128.70 4,267,249,442.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资本公积 - 1,345,000,000.00 1,340,000,000.00

盈余公积 70,968,277.94 73,059,724.03 53,254,624.76

△一般风险准备 55,821,998.78 54,348,807.53 39,179,223.83

未分配利润 152,791,458.30 68,119,442.12 76,835,061.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79,581,735.02 2,040,527,973.68 2,009,268,910.53

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789,922,914.83 2,050,803,914.38 2,019,444,141.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67,270,606.36 6,759,798,043.08 6,286,693,583.77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66,700,273.59 789,804,288.79 537,847,757.90

其中:△利息收入 478,878,812.45 668,566,679.44 441,978,742.54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78,186,843.24 121,237,609.35 95,869,015.36

二、营业总成本 315,830,819.53 421,050,411.92 261,898,486.48

其中:△利息支出 102,864,522.53 139,448,879.03 153,872,755.86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572,334.50 41,020,422.40 27,236,632.78

管理费用 60,403,670.16 64,549,297.99 37,608,665.81

财务费用 99,171,378.24 162,395,790.12 97,089,788.6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30,387,844.28 337,347,269.59 256,950,696.9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43,873,512.27 337,346,686.02 256,950,758.78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02,694,879.05 93,166,529.98 78,962,348.8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1,178,633.22 244,180,156.04 177,988,409.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1,113,394.11 244,079,446.13 177,813,179.16

2、风险资产情况

(1)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 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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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准 主要特征

借款人贷款本息未逾期或逾期未超过 3 个月。

债务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对偿还债务有充分的把握;

债务人财务管理规范,主要财务指标和现金流量结构合理,未发生不利于债务

偿还的明显变化;

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企业经营效益良好;

债务人的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和管理政策等未发生不利于债务

偿还的明显变化;

正常 债务人信用记录良好,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偿债意愿强,在银行的结算业务

正常,银企关系融洽;

担保完整有效,保证人经营与财务状况正常,抵质押品价值完整,在可预见期

限内抵质押品不会明显贬值;

债务人的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不利于债务偿还的明显变化;

调查报告、审批决议、合同文本、抵质押品凭证等重要文件保存完整,贷(保)

后检查记录和风险分类记录齐全,未发生授信违规情况;

债务未到期

贷款本息未逾期或逾期未超过 3 个月。

借款人出现流动资金不足的早期征兆,如还款时间出现延误、净现金流量明显

降低等。

债务人主要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存货周转率

等)出现非规律性下降或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经营、筹资和投资活动现金流

量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并可能导致债务人出现流动性不足或偿债能力下降等问

题,且债务人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

抵质押品价值有下降;

借款人信用状况出现可疑征兆,如未能及时取得适当的资料和文件、借款人不

合作或难以联络等。

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调整,如政策调整,投资出

关注 现缺口、延缓投资、工期延长、利率汇率调整等;

企业改制(如合并、分离、承包、租赁、合资等)对债务人偿债可能产生不利

影响;

债务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变化,可能消除

债务人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

债务人股利分配行为与盈利状况不匹配,可能影响债务人最终的偿债能力;

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债务人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

致削弱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债务人不配合贷(保)后检查,或贷(保)后检查记录不完整,较长时间未进

行检查;

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

贷款本息逾期超过 3 个月,或有十足担保,但贷款本息逾期超过 12 个月。

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出现明显问题,营业收入、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重要指标

次级

出现恶化趋势,借款人已不能正常归还贷款本息,还款需要执行担保。

担保的价值可能不足以保证贷款本息的足额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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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准 主要特征

借款人贷款记录或还款记录不佳,或在向其他债权人还款方面出现困难。

授信业务档案不齐全,重要的法律文件遗失,并且对于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债务人的还款意愿较差,有明显的逃废债务企图;

借款人借债过多,负债比例较高。

债务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发放严重偏离审批条件;

债务人出现持续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来源;

债务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贷款;

债务人的内部管理问题未能解决,妨碍债务的及时清偿;

预计债权损失低于 45%

借款人出现其他影响还款的非财务性重大事件。

贷款本息逾期超过 6 个月。

贷款担保价值严重不足。

债务人主营业务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我公司已经执行担

保,但预计将发生较大损失;

可疑 因资金短缺,经营恶化、诉讼等原因,处于停建、缓建状态的项目;

已知借款人恶意逃废债务且追索困难。

借款人的还款责任出现法律纠纷且已进入诉讼程序。

债务人已经申请破产;

预计贷款本息和其他债权损失率为 46%-90%

由于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权,经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

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按贷款企业的净资产对贷款的保证程度确认,贷款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

分的贷款。

贷款主合同已超过诉讼时效,借款人对任何主张债权的文件不予确认,通过所

有可能的措施和必要的法律程序均无法收回的贷款。

未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协议),或贷款合同(协议)原件灭失,以任何方

式主张债权,借款人均不予以确认的贷款。

债务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对债务人和

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损失 债务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

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依法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

无法收回的债权;

借款人没有任何还款能力和资产,而且贷款保证已过保证期间,保证人拒不履

行保证责任;或保证人企业已破产、被公告注销、被撤销(关闭);或保证人

经营状况恶化,财务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已完全不能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

对个人债务人,债务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

告失踪或者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遗产进行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债务人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

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债务,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

进行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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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准 主要特征

债务人触犯法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

担着,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借款人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

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债权的差额,经追偿后无法

收回的债权。

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贷款本息全部或大部分损失的情况。

(2)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武汉信发投合并范围内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①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单位:元

贷款分类 贷款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减值准备

正常类 975,098,568.65 1.50% 14,626,478.53

关注类 1,810,029,417.62 3.00% 54,300,882.53

次级类 284,739,188.75 30.00% 85,421,756.63

可疑类 23,430,809.52 60.00% 14,058,485.71

损失类 - 100.00% -

合计 3,093,297,984.54 168,407,603.40

②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贷款分类 贷款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减值准备

正常类 1,290,828,713.41 1.50% 19,362,430.70

关注类 1,464,642,102.64 3.00% 43,939,263.08

次级类 33,686,472.94 30.00% 10,105,941.88

可疑类 79,944,788.72 60.00% 47,966,873.23

损失类 - 100.00% -

合计 2,869,102,077.71 121,374,508.89

③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贷款分类 贷款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减值准备

正常类 1,160,106,739.36 1.50% 17,401,601.09

关注类 1,436,937,500.00 3.00% 43,108,125.00

次级类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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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分类 贷款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减值准备

可疑类 14,904,015.84 60.00% 8,942,409.50

损失类 - 100.00% -

合计 2,611,948,255.20 69,452,135.59

(3)一般风险准备金的计提

武汉信发投合并范围内的一般风险准备金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般风险准备金

55,821,998.78 54,348,807.53 39,179,223.83

风险资产余额 3,093,297,984.54 2,869,102,077.71 2,611,948,255.20

占比 1.80% 1.89% 1.50%

(4)不良资产情况

武汉信发投合并范围内的不良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不良资产余额 308,169,998.27 113,631,261.66 14,904,015.84

风险资产余额 3,093,297,984.54 2,869,102,077.71 2,611,948,255.20

不良贷款率 9.96% 3.96% 0.57%

3、诉讼情况

(1)基本情况

贷款主体 武汉国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应收款余额 18,542,187.38 元

(2)目前进展情况

2015 年 6 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信发投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分行对债务人提起的诉讼,向法院请求判令债务人向武汉信发投偿还

贷款本金 40,000,000 元、利息(以 40,000,000 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6.372%计算,

自 2010 年 8 月 2 日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罚息人民币 1,709,820 元(罚

息以人民币 40,000,000 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9.558%计算,自 2014 年 12 月 20 日

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该金额计算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违约金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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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 元(按第一被告贷款总额 20%计算),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六)武信小贷公司

1、主要财务数据

武信小贷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1,601,692.56 31,015,207.96 46,608,995.58

应收账款 2,085,858,769.36 873,895,323.66 1,676,105,206.81

其他应收款 76,560,705.23 1,793,218,776.96 179,472,252.23

流动资产合计 2,524,021,167.15 2,698,129,308.58 1,902,186,454.62

资产总计 2,547,573,039.38 2,712,872,016.24 1,908,818,385.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4,000,000.00 84,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219,909,138.03 706,906,160.38 90,974,600.00

流动负债合计 431,251,132.59 975,292,470.72 325,390,925.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0,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0,000,000.00 - -

负债合计 931,251,132.59 975,292,470.72 325,390,925.71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盈余公积 69,659,803.68 56,918,267.55 29,987,885.65

△一般风险准备 32,812,392.21 25,650,892.28 25,650,892.28

未分配利润 13,849,710.90 155,010,385.69 27,788,681.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616,321,906.79 1,737,579,545.52 1,583,427,459.52

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16,321,906.79 1,737,579,545.52 1,583,427,459.5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547,573,039.38 2,712,872,016.24 1,908,818,385.23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12,851,033.2 408,261,361.9 199,699,087.2

一、营业收入

1 7 2

206,999,536.1 403,850,755.5 196,376,202.4

利息净收入

1 0 6

50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851,497.10 4,410,606.47 3,322,884.76

二、营业支出 54,435,693.97 57,324,506.03 35,013,050.7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990,411.89 19,332,187.52 15,965,694.35

业务及管理费 4,208,623.79 5,549,210.32 4,821,967.86

资产减值损失 35,236,658.29 32,443,108.19 14,225,388.52

158,415,339.2 350,936,855.9 164,686,036.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 4 9

158,210,031.5 350,936,855.9 164,686,036.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 4 9

减:所得税费用 30,794,670.24 81,633,036.94 35,699,278.51

127,415,361.2 269,303,819.0 128,986,757.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 0 8

127,415,361.2 269,303,819.0 128,986,75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 0 8

武信小贷公司 2014 年度相较 2013 年的营业收入增幅约 104.44%,主要是武

信小贷公司于 2013 年底增资致使 2014 年的贷款规模增加,营业收入也相应增加。

2、风险资产情况

(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①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单位:元

贷款分类 贷款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减值准备

正常类 1,098,110,933.48 1.50% 16,471,664.00

关注类 958,846,329.81 3.00% 28,765,389.89

次级类 82,740,895.17 30.00% 24,822,268.56

可疑类 40,549,833.38 60.00% 24,329,900.03

损失类 7,244,822.35 100.00% 7,244,822.35

合计 2,187,492,814.19 101,634,044.83

②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贷款分类 贷款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减值准备

正常类 717,284,272.50 1.50% 10,759,264.09

关注类 71,704,000.00 3.00% 2,151,120.00

次级类 133,982,630.35 30.00% 40,194,789.10

可疑类 10,073,985.00 60.00% 6,044,391.00

损失类 7,247,822.35 100.00% 7,247,822.35

51

贷款分类 贷款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减值准备

合计 940,292,710.20 66,397,386.54

③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贷款分类 贷款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减值准备

正常类 1,659,141,546.00 1.50% 24,887,123.19

关注类 41,810,000.00 3.00% 1,254,300.00

次级类 1,850,120.00 30.00% 555,036.00

可疑类 60.00% -

损失类 7,257,819.16 100.00% 7,257,819.16

合计 1,710,059,485.16 33,954,278.35

(2)一般风险准备金的计提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般风险准备金 32,812,392.21 25,650,892.28 25,650,892.28

风险资产余额 2,187,492,814.19 940,292,710.20 1,710,059,485.16

占比 1.50% 2.73% 1.50%

(3)不良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不良资产余额 130,535,550.90 151,304,437.70 9,107,939.16

风险资产余额 2,187,492,814.19 940,292,710.20 1,710,059,485.16

不良贷款率 5.97% 16.09% 0.53%

3、诉讼情况

(1)宜昌建丰置业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主体 宜昌建丰置业有限公司

应收款余额 19,996,600.00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5 年 8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信小贷公司对债务人提起的

诉讼,武信小贷公司向法院请求判令债务人向武信小贷公司偿还借款 19,850,000

元、利息(以 19,850,000 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18%计算,从放款之日起计算至欠

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罚息(以 19,850,000 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9%计算,从

52

借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至欠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及违约金(按逾期借款本

金的 10%计算),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2)当阳市有源商贸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主体 当阳市有源商贸有限公司

应收款余额 1,112,760.00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5 年 4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信小贷公司对债务人提起的

诉讼,武信小贷公司向法院请求判令债务人向武信小贷公司偿还借款 1,100,000

元、利息(以 1,100,000 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18%计算,自 2015 年 3 月 2 日起计

算至欠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罚息(以 1,100,000 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9%计

算,自 2015 年 4 月 3 日起计算至欠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及违约金(按逾期借

款本金的 10%计算),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2)郭明全

①基本情况

贷款主体 郭明全

应收款余额 5,064,440.00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4 年 9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信小贷公司对债务人提起的

诉讼,武信小贷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收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判决郭明全向武信小贷公司偿还借款 5,000,000 元、利息(以

5,000,000 元为本金,自 2014 年 8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 18%

的标准计算)及违约金(以 5,000,000 元为本金,自 2014 年 8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

偿之日止,按年利率 5.4%的标准计算),目前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4)武汉凡诺普商贸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主体 武汉凡诺普商贸有限公司

应收款余额 20,208,070.00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4 年 9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信小贷公司对债务人提起的

诉讼,武信小贷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3 日收到了一审判决《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鄂江岸民商初字第 03209-033570 号】,判决武汉

53

凡诺普商贸有限公司偿还武信小贷公司的借款 20,00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20,0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8%计算,从放款之日起计算至欠款实际履行完

毕之日止)、违约金(以 20,000,000 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5.4%计算,从借款期限

届满次日起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目前案件债务人已上诉。

(5)武汉市兆丰实业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主体 武汉市兆丰实业有限公司

应收款余额 28,823,348.00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5 年 4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信小贷公司对债务人提起的

诉讼,武信小贷公司向法院请求判令债务人向武信小贷公司偿还借款 58,500,000

元、利息(以 58,500,000 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18%计算,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至欠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罚息(以 58,500,000 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9%计算,

自借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至欠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及违约金(按逾期借款本

金的 10%计算)。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累计已收回 30,000,000 元。

(6)武汉芥菜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主体 武汉芥菜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应收款余额 4,201,666.88 元

②目前进展情况

2015 年 4 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信小贷公司对债务人提起的

诉讼,武信小贷公司向法院请求判令债务人向武信小贷公司偿还借款

4,153,888.88 元、利息(以 5,000,000 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18%计算,从 2015 年

1 月 12 日起计算至欠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罚息(以 4,153,888.88 元为本金,

按年利率 9%计算,从借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至欠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及

违约金(按逾期借款本金的 10%计算),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7)林然、湖北江燕造船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贷款主体 林然、湖北江燕造船有限公司

应收款余额 7,198,519.16 元

54

②目前进展情况

武信小贷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收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民

事判决书》,判决林然向武信小贷公司偿还借款 5,105,247.16 元、罚息(以

5,105,247.16 元为本金,自 2012 年 10 月 22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偿还借款之日止,

按合同载明的利率水平上加收 50%即按年利率 27%计收罚息),目前案件正在执

行过程中。

武信小贷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收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民

事判决书》,约定湖北江燕造船有限公司向武信小贷公司偿还借款 2,000,000 元、

罚息(以 2,000,000 元为本金,自 2012 年 8 月 12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偿还借款之日

止,按合同载明的利率水平上加收 50%即按年利率 27%计收罚息),目前案件正

在执行过程中。

(七)武汉资信公司

1、主要财务数据

武汉资信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 56,749,474.67 49,154,967.79 49,148,863.43

流动资产合计 57,890,862.57 49,426,114.50 49,636,166.53

资 产 总 计 65,693,066.01 59,937,092.30 60,456,489.54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 16,169,753.54 7,625,204.88 5,006,176.48

流动负债合计 17,462,187.26 8,434,107.55 5,393,075.12

负 债 合 计 17,462,187.26 8,434,107.55 5,393,075.1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48,230,878.75 51,502,984.75 55,063,414.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8,230,878.75 51,502,984.75 55,063,414.42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65,693,066.01 59,937,092.30 60,456,489.54

益)总计

55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3,790.31 505,554.72 782,603.76

其中:营业收入 133,790.31 505,554.72 782,603.76

△利息收入 2,866,389.88 2,862,104.36 2,760,323.4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842,965.68 -3,570,429.67 -1,856,952.3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272,106.00 -3,560,429.67 802,985.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272,106.00 -3,560,429.67 589,703.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72,106.00 -3,560,429.67 589,703.25

(八)武汉评级公司

1、主要财务数据

武汉评级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 9,000,000.00 10,00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10,057,443.07 10,555,820.56 -

资 产 总 计 10,057,443.07 10,555,820.56 -

负 债 合 计 132,248.29 505,582.0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000,000.00 10,000,00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925,194.78 10,050,238.50 -

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9,925,194.78 10,050,238.50 -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10,057,443.07 10,555,820.56 -

权益)总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6,407.77 66,050.00 -

其中:营业收入 16,407.77 66,050.00 -

二、营业总成本 141,451.49 10,229.4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5,043.72 55,820.5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5,043.72 55,820.5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5,043.72 50,238.50 -

56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5,043.72 50,238.50 -

(九)汉信互联网金融

1、主要财务数据

汉信互联网金融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200,762,767.24 - -

流动资产合计 209,068,447.60 9,359,835.21 -

资 产 总 计 209,302,508.89 9,420,088.79 -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83,030,353.02 - -

流动负债合计 183,916,637.02 43,303.00 -

负 债 合 计 183,916,637.02 43,303.0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0,300,000.00 10,300,00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5,385,871.87 9,376,785.79 -

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5,385,871.87 9,376,785.79 -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209,302,508.89 9,420,088.79 -

东权益)总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202,686.53 - -

其中:营业收入 9,202,686.53 - -

二、营业总成本 13,156,881.68 923,214.2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94,609.15 -923,214.2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990,913.92 -923,214.2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90,913.92 -923,214.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90,913.92 -923,214.21 -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一、(四)财务情况” 、“第

57

五节、二、(七)-(九)”、“第五节、三、(七)-(九)”、“第五节、四、(八)-

(九)”、“第五节、五、(六)-(七)”、“第五节、六、(七)-(八)”、“第五节、

七、(七)主要财务数据”、“第五节、八、(八)主要财务数据”、“第五节、九、

(七)主要财务数据”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及修订。

(十)风险预警机制及风险应对措施

标的公司已建立了从风险预警信号识别、预警信号分类到风险应对措施的系

统性的、有层级的风险预警机制,对各业务板块的日常经营存在的风险预警信号

实施及时识别和及时处理。

风险预警是指标的公司通过日常监控和贷后检查中采集的资料和信息,进行

定量、定性分析,发现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早期预警信号,识别贷款风险的类别、

程度、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以

便及时防范、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

1、风险预警原则

标的公司的风险预警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预警原则:风险预警工作涉及

各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多层面多岗位,全员都有预警职责;(2)及时报告

原则:相关人员须及时发现各种预警信号,并尽快报告;(3)快速反应原则:对

于生效预警信号必须采取应对行动,在紧急情况下,相关人员可以本着有利于保

全信贷资产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快速反应。

2、岗位设置与职责

武汉信发投风险管理部负责标的公司整体的风险预警管理工作;各标的公司

业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各公司的风险预警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组织风险预警

管理工作。

各标的公司的业务部门的职责为:(1)发现预警信号;(2)及时核实预警信

号,完成并提交《预警信号处理报告》;(3)分析评估预警信号等级,制定预警

行动方案;(4)跟进、汇报预警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5)达到解除预警条件的,

完成并提交《预警解除报告》;(6)对武汉信发投风险管理部发布的《预警客户

名单》中客户的风险情况进行核实,完成《重点排查报告》,规定时间内反馈武

58

汉信发投风险管理部。

各标的公司的业务管理部的职责为:(1)协助发现预警信号;(2)对于发现

的预警信号,可要求项目经理调查处理,也可直接填写《预警信号处理报告》,

并报告各标的公司负责人;(3)协助业务部门分析评估预警信号等级,制定预警

行动方案;(4)跟进、汇报预警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

武汉信发投风险管理部职责为:(1)制定并修订《风险预警管理办法》;(2)

监控、指导、检查和监督各标的公司业务部门的风险预警工作;(3)负责重点项

目监控管理;(4)协助各标的公司业务部门发现预警信号及确定预警程度;(5)

负责定期对风险预警管理情况进行分析;(6)做好风险预警培训工作;(7)发布

《预警客户名单》,督促各标的公司按时完成预警客户的情况核实及处理工作。

3、预警信号的处理流程及措施

(1)预警信号的定义及划分

预警信号是指可能影响借款人、保证人正常经营并导致借款人可能无法按期

偿还贷款本息或履约的一切不良情况或征兆。按涉及客户的数量划分,分为系统

性预警信号和个案预警信号。

系统性预警信号是指从行业、地区、产品等维度可能会对标的公司某组合层

面客户的还款能力构成影响的预警信号;系统性预警信号的严重程度需要根据实

际情况具体分析,主要表现为在国家政策、经济环境、行业趋势等方面发生可能

导致客户还款能力下降的变化。

个案预警信号是指只会对标的公司单个客户或单个集团客户的还款能力构

成影响的预警信号,主要表现为在公司治理、银企关系及履约能力、公司运营、

财务指标等方面发生可能导致客户还款能力下降的变化。个案预警信号按对客户

还款能力的影响程度划分,分为一级预警信号(非常紧急)、二级预警信号(比较

紧急)和三级预警信号(不紧急)。

(2)系统性预警信号处理流程及措施

各标的公司的业务管理部或武汉信发投风险管理部通过日常风险管理和业

59

务管理,以及对外部宏观环境进行分析,发现关于行业、客户、地区和产品等系

统性预警信号后,安排人员进行核实和分析,判断预警信号严重程度,提出初步

行动方案或措施,报首席风险官审批。对于特别紧急的系统性预警信号,在经首

席风险官批准后,可先发布并采取行动方案。

针对系统性预警信号的行动方案可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议修订信贷

政策指引,明确控制或禁止进入区域/行业/品种;建议渐进式退出已涉入的宏观

经济面已恶化的区域/行业/品种;建议组合限额的调减;建议提高准入门槛,规

定限制性标准;建议限制或禁止使用某类产品等。

系统性预警信号的解除由各标的公司的业务管理部或武汉信发投风险管理

部提出,报首席风险官批准后,准予消除。

(3)个案预警信号处理流程及措施

①个案预警信号的发现

个案预警信号的发现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渠道:(1)贷(保)后管理----按照规

定的频率和要求对客户进行跟踪检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识别客户层面的各

类预警信号;(2)日常监控----通过信用信息数据库分析、审查审批、日常信贷

管理、现场和非现场监控过程,识别各类预警信号;(3)外部渠道----通过关注

网络、电视、报纸、专题研究报告、其他新闻媒体等,识别各类预警信号。

②个案预警信号处理流程

项目经理通过发现识别授信客户预警信号后,对于预警信号应立即进行调查

和分析,对核实的预警信号,应当评估判断预警信号等级,提出初步处理措施,

填写《预警信号处理报告》,经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各标的公司

风险管理岗及各标的公司负责人。

各标的公司应及时组织召开风险预警工作会,听取各部门汇报预警信号处置

及效果,研究完善行动方案,遇重大紧急预警可召开临时会议。预警信号不解除,

每月向武汉信发投风险管理部提交《预警信号处理报告》,汇报最新情况;如果

有必要,也可以责成主办项目经理上会汇报。

个案预警信号的解除由项目经理提出,填写《预警信号解除报告》,经业务

部门负责人、各标的公司风险管理岗、公司负责人、武汉信发投风险管理部和首

60

席风险官同意后准予消除。

③个案预警信号处理措施

针对个案预警信号的行动方案中一般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采取额

度控制措施,如冻结未用额度;建议提前收回贷款;建议处置抵质押品;要求冻

结借款人账户,只入不出,扣款归还本息;建议根据合同向保证人追索,要求其

代偿借款人应付的本息;建议资产保全人员介入对贷款进行救治等;建议加强担

保,如更换保证人,提供更多的抵、质押品等;建议变更授信条件;建议提前对

贷款风险分类进行重新评估,降低五级分类级别;建议或要求暂停新增授信;要

求对于该客户予以特别关注,加强监控力度,增加贷(保)后检查和汇报频率。

④不同级别预警信号处理流程及措施

对于发现的一级、二级预警信号、重大风险事件或紧急事件应于 1 天内报告

各标的公司负责人、武汉信发投风险管理部、首席风险官。各标的公司在接到风

险预警的同时,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预警贷款进行实地核查,及时制定有效的

风险控制措施,拿出初步处理方案,报武汉信发投风险管理部、首席风险官审批

通过后,逐项落实处理措施;其中经检查认定对贷款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要及时

移交武汉信发投资产管理部进行资产保全,提前进入清收、转化、处理阶段。

一级预警信号一般先采取紧急行动方案,并随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一项

或多项措施:如建议处置抵质押品,建议资产保全提前介入,建议采取诉讼等;

二级预警一般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如建议更换保证人,建议提供更多的担

保品,建议变更授信条件,建议降低五级分类等;三级预警信号一般采取以下一

项或多项措施:如要求特别关注预警企业,要求增加贷(保)后检查频次等。

⑤预警解除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可以提出预警解除申请:(1)经过核实,相关人员报告

的预警信息不准确;(2)经过调查分析,相关人员报告的预警信息对标的公司不

构成风险;(3)原预警信号情况好转,已对标的公司不构成风险。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一、(三)风险控制措施”

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61

问题八、本次交易标的信发投子公司南昌信用购买华尔登实业持有的房产,

目前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详细情况,预计办理完毕时间

等。

回复如下:

南昌信用于 2013 年 10 月与华尔登实业(南昌)有限公司签订《南昌市商品

房买卖合同》,向华尔登实业(南昌)有限公司购买华尔登商业中心喜来登酒店、

办公楼写字楼 8 层 801 室至 807 室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

序号 位置 用途 价款(元)

(㎡)

华尔登商业中心喜来登酒店、

1 办公 201.9 3,078,935

办公楼写字楼 8 层 801 室

华尔登商业中心喜来登酒店、

2 办公 184.79 2,857,515

办公楼写字楼 8 层 802 室

华尔登商业中心喜来登酒店、

3 办公 210.63 3,386,010

办公楼写字楼 8 层 803 室

华尔登商业中心喜来登酒店、

4 办公 196.2 3,306,859

办公楼写字楼 8 层 804 室

华尔登商业中心喜来登酒店、

5 办公 184.79 2,973,501

办公楼写字楼 8 层 805 室

华尔登商业中心喜来登酒店、

6 办公 201.88 3,012,815

办公楼写字楼 8 层 806 室

华尔登商业中心喜来登酒店、

7 办公 285.81 4,104,365

办公楼写字楼 8 层 807 室

合计 1466 22,720,000

开发商华尔登实业(南昌)有限公司已经就上述房屋用地取得了洪土国用(登

红 2007)第 344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该房屋项目建设取得了市规红地[2007]

第 009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60100201000555 号《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洪建委施字(2011)040 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就该房屋

销售取得了(2013)洪房预售证第 22452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前,华尔

62

登实业(南昌)有限公司正在办理项目的竣工备案手续,预计南昌信用将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取得相关权属证书。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一、(五)主要资产情况”

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九、预案披露,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武信投资集团、武信管理公

司存在对标的公司的资金占用,相关方承诺将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标的公

司偿还所有款项,逾期收取滞纳金。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占款详细情况,同时,

为避免交易完成后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建议相关方进一步承诺最迟

于本次交易交割日前偿还所有款项。

回复如下: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武信投资集团对深圳汉港负有 350,757.14 元债务,

对武汉资信公司负有 5,760,657 元债务,对汉笙投资负有 18,430,242.43 元债务,

对深圳汉信负有 17,200,449.71 元债务,对重庆信用公司负有 86,072,495.01 元债

务,对南昌信用公司负有 94,113,873.61 元债务,对武信资管公司负有 86,328,060.7

元债务。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武信管理公司对武信担保集团负有 7,640,884.53 元

债务,对武汉资信公司负有 8,488,817.67 元债务,对武汉信发投负有 2,700 元债

务。

武信投资集团、武信管理公司作出承诺: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上述

公司偿还所有款项,偿还金额以偿还之日的实际欠款金额为准。如果逾期不还,

每逾期一日,将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上述公司支付滞纳金,直至偿还

之日,并最晚偿还款项的日期不得晚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一、(九)资金占用、对外

担保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十、本次交易标的中三家担保公司(武信担保集团武汉中小担保公司

武汉创业担保公司)的经营许可证分别将于 2016 年到期,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经

营许可证的续期所需达到的标准及执行的工作、到期无法续期的可能性及其影

响。

63

回复如下:

(一)三家担保公司持有的经营许可证现状

武信担保集团持有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经信委”)

核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码:鄂 A0518001),有效

期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武汉中小担保公司持有湖北省经信委核发的《融资性担

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码:鄂 A0518006),有效期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武汉创业担保公司持有湖北省经信委核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

证》(经营许可证编码:鄂 A0518057),有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

办法》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在取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资格后方可开展

融资性担保业务,三家公司持有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如果无

法延长许可证有效期,或者取得新的经营许可证,将无法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二)经营许可换发的相关规则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均未规定申请延长《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需满足的条件和履行的

程序。

根据湖北省经信委出具的《省经信委关于武汉市创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中

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发<融资性担

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的确认函》(鄂经信融资函【2015】542 号),在三

家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失效前,应向湖北省经信委申请换发《融

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核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为:1)公司符合《湖北省融资

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条件的相关规定;2)公

司在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管,运作规范、

经营业务合规,无违法、违规经营。。

《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融资性担保

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二)有具备持续出资

能力的股东。(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不少于 10 人的合格从业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64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六)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少

于 200 平方米。(七)国家和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融资性担保

公司及分支机构,必须具备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一)省内设立融资性担保公

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六)注册资本来源应当真实合法,

全部为实缴货币资本,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七)公司设立以后,

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抽逃出资。”

(三)三家担保公司满足经营许可换发条件

武信担保集团、武汉中小担保公司、武汉创业担保公司均满足上述设立融资

性担保公司的相关条件。根据湖北省经信委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出具《关于对

武汉市创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武汉信用担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情况确认的函》,确认武信担保集团、武汉中小担保

公司和武汉创业担保公司在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自觉接受监

管部门监管,运作规范、经营业务合规,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存在受

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武信担保集团、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和武汉创业担保公司均符合《湖北省融资

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关于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相关条件,其取得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经营合法、合规,符合湖北省经信委核发《融

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因此,三家公司持有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

营许可证》到期后,无法获得继续经营许可的风险较小。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一、(十)《融资性担保机构

经营许可证》续期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十一、最近 3 年内交易标的存在多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行为,历次交易

中每股作价均为 1 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作价依据,与本次交易作价的差异的

原因。

回复如下:

(一)武汉中小担保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原因及作价依据

2012 年 11 月,武汉中小担保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武信投资集团向武汉中

65

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增资 20,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0 万元变更为

50,000 万元。

本次增资系因武汉中小担保公司有充实资本金,进一步拓展业务之需要。

本次增资与本次交易的交易作价的差异主要是因为:本次增资前后,武汉中

小担保公司均为武信投资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任何外部股东,增资作价根

据每股注册资本确定为每股 1 元。

(二)武汉创业担保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原因及作价依据

2013 年 9 月,武汉创业担保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10,000 万元,武信管理公司新增货币出资 2,000 万元。

本次增资系因 2012 年 6 月 7 日颁布的《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

法》之要求,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分支机构,必须具备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湖北省内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本次增资与本次交易的交易作价的差异主要是因为:武信管理公司系武汉国

资全资持有的武汉经发投直接、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前持有武汉创业担

保公司 87.5%的股权;本次增资前后,武汉创业担保公司国有股成分未发生变化,

均为 100%纯国资企业,增资作价根据每股注册资本确定为每股 1 元。

(三)武信资管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原因及作价依据

2015 年 7 月,武信投资集团与武汉信发投签订协议,武信投资集团将其持

有的武信资管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武汉信发投。

本次股权转让系为满足武信投资集团因厘清业务条线、整合业务资产之需要,

将武汉信发投定位成为武信投资集团的授信业务平台。

本次股权转让与本次交易的交易作价的差异主要是因为:本次股权转让前后,

武汉信发投均为武信投资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任何外部股东,股权转让作

价以武信资管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净资产为依据。

(四)武信小贷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原因及作价依据

参与发起设立武信小贷公司的中小企业和个人股东较多,持股分散且持股比

66

例均不高。因股权转让多为武信小贷公司中小股东的行为,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行为均未进行评估。中小股东,尤其是个人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或增资决策时

主要以当时武信小贷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作为作价参考依据。在扣除分红因素的影

响后,武信小贷公司最近三年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时的每股净资产均为 1 元左右。

因此,在综合考虑投资成本、分红的投资回报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后,确定

交易价格。

武信小贷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虽与本次交易作价依据有所差

异,但估值水平接近。具体分析如下:

1、2013 年 10 月,中联信小贷(武信小贷公司原名)召开股东大会,一致

同意公司增资 9 亿元,注册资本由 6 亿元变更为 15 亿元。同时,中联信小贷启

动清理部分个人股东,部分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之中联信小贷转让给其他公司股

东。

本次股权转让系因根据湖北省金融办之监管要求,中联信小贷启动清理个人

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每股 1 元,为不含分红之价格,实际含分红转让价格为每

股 1.12 元。照此测算,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对应的中联信小贷全部股权价值约为

6.72 亿元,对应转让当时的市盈率为 6.98 倍。

本次交易武信小贷公司全部股权预估值为 21.33 亿元,对应市盈率水平约为

7.92 倍。本次股权转让价格虽与本次交易作价依据有所差异,但估值水平接近。

本次增资系为了壮大中联信小贷的业务规模。

本次增资以中联信小贷每股注册资本确定为每股 1 元,此次增资价格对应增

资时市盈率为 6.23 倍。本次交易武信小贷公司全部股权预估值为 21.33 亿元,

对应市盈率水平约为 7.92 倍。本次增资价格虽与本次交易作价依据有所差异,

但估值水平接近。

2、2014 年 2 月,南京华海船务有限公司与武汉高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南京华海船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联信小贷 3,000 万股份转让给武汉高润。

本次股权转让系因南京华海船务有限公司需偿还对外借款,以每股 1 元的作

67

价将其持有的中联信小贷股权对外转让,本次股权转让时受让方武汉高润亦为中

联信小贷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每股 1 元,为不含分红之价格,实际含分红转让价格为每

股 1.12 元。照此测算,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对应的中联信小贷全部股权价值约为

16.8 亿元,对应转让当时的市盈率为 13.02 倍。

本次交易武信小贷公司全部股权预估值为 21.33 亿元,对应市盈率水平约为

7.92 倍。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作价较本次交易估值作价高的原因在于,2013 年

底中联信小贷完成了从 6 亿元到 15 亿元的增资,增资完成后盈利能力有望提升。

3、2015 年 1 月,武信小贷公司股东武汉有色金属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武汉

东进塑胶有限公司、武汉东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金博鑫置业有限公司、宜

昌鑫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庭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谦诚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武汉市金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景江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云川

商贸有限公司、湖北香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长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武汉

高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武信小贷公司 49,200 万股;

武信投资集团与武汉信发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武信小贷公司

30,000 万股转让给武汉信发投。

本次股权转让中,武信投资集团将其持有的武信小贷公司 30,000 万股转让

给武汉信发投系为满足武信投资集团因厘清业务条线、整合业务资产之需要,将

武汉信发投定位成为武信投资集团的授信业务平台。

本次股权转让与本次交易的交易作价的差异主要是因为:本次股权转让前后,

武汉信发投均为武信投资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任何外部股东,股权转让作

价以武信小贷公司每股注册资本确定为每股 1 元。

本次股权转让中,武汉有色金属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武汉东进塑胶有限公司、

武汉东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金博鑫置业有限公司、宜昌鑫宏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庭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谦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金发置业

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景江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云川商贸有限公司、湖北

香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长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武汉高润签署合计持有的

武信小贷公司 49,200 万股。本次股权转让系因出让方自身需求所致。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每股 1 元,为不含权价格,实际含权价格为每股 1.12 元。

68

照此测算,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对应的中联信小贷全部股权价值约为 16.8 亿元,

对应转让当时的市盈率为 6.24 倍。

本次交易武信小贷公司全部股权预估值为 21.33 亿元,对应市盈率水平约为

7.92 倍。本次股权转让价格虽与本次交易作价依据有所差异,但估值水平接近。

(五)武汉资信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原因及作价依据

1、2013 年 4 月,武汉资信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000

万元,由武信投资集团以现金出资 3,500 万元。

本次增资系因根据 2012 年 12 月 26 日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之要求,

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而武汉

资信公司致力于开拓个人征信业务。

2013 年 4 月,武汉资信公司主营业务仍为亏损状态,2012 年营业利润为

-259.03 万元,2013 年营业利润为-185.70 万元,2012 年底净资产账面值为 1,947.37

万元,系因历史年度取得政府补贴获得营业外收入所致。因此,本次增资作价根

据每股注册资本确定为每股 1 元,火炬投资鉴于其业务发展定位放弃参与此次增

资。

本次增资与本次交易的交易作价的差异主要是因为:本次增资系武汉资信公

司原股东武信投资集团单方面增资,火炬投资作为武信投资集团之子公司因自身

业务定位放弃增资,不涉及外部股东,增资作价以武汉资信公司每股注册资本为

依据。

2、2015 年 7 月,武汉资信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武信投资集团之全资子公

司火炬投资将其持有的 500 万元出资转让给武信投资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系为满足武信投资集团为厘清业务条线,满足分业务板块管理

之需求,将武汉资信公司变更成为武信投资集团之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与本次交易的交易作价的差异主要是因为:本次股权转让前后,

火炬投资系武信投资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任何外部股东,股权转让作价以

武汉资信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净资产为依据。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三、(三)最近 36 个月进行

69

交易的说明”、“第五节、四、(三)最近 36 个月进行交易的说明”、“第五节、

五、(五)下属子公司情况”、“第五节、六、(三)最近 36 个月进行交易的说明”、

“第五节、七、(三)最近 36 个月进行交易的说明”中进行了修订。

问题十二、预案中部分交易标的的历史沿革披露不清,如武信担保集团 2011

年 5 月的股权变动情况等,请你公司再次核实并补充完善。

回复如下:

(一)武信担保集团股东以公司股份向金控投资增资

2011 年 5 月,武信担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东以公司股权投资

金控投资的议案。武信管理公司以其持有的武信担保集团 30%的股权进行增资,

长江金控以其持有的武信担保集团 20%的股权进行增资,湖北和瑞投资有限公司

以其持有的武信担保集团 10%的股权进行增资,武汉高润以其持有的武信担保集

团 17%的股权进行增资,君怡实业以其持有的武信担保集团 13%的股权进行增资。

根据湖北中邦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8 日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书》(鄂中邦评报字(2011)W 第 009 号),经评估核实武信管理公司占金

控投资 3 亿元股权,长江金控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金控投资 2 亿元股权,湖

北和瑞投资有限公司占金控投资 1 亿元股权,武汉高润占金控投资 1.7 亿元股权,

君怡实业占金控投资 1.3 亿元股权。

2011 年 6 月,金控投资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分两期增至 133,000

万元。第一期增资 90,000 万元,其中由武信管理公司以其武信担保集团的 30%

股权作价 30,000 万元出资,长江金控以其武信担保集团的 20%股权作价 20,000

万元出资,湖北和瑞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武信担保集团的 10%股权作价 10,000 万

元出资,武汉高润以其武信担保集团的 17%股权作价 17,000 万元出资,君怡实

业以其武信担保集团的 13%股权按作价 13,000 万元出资;第二期增资 33,000 万

元,武信管理公司以现金出资 10,000 万元,深圳源贝以现金出资 23,000 万元。

2011 年 7 月 9 日,武汉市万里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武万

里验字【2011】119 号)对第一期增资 90,000 万元进行了验证。

本次股东以公司股份向金控投资增资及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武信担保集团

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70

注册资本出资额 实际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1 武信投资集团 90,000 90,000 90%

2 武信管理公司 10,000 10,000 1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上述内容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二、(二)历史沿革”中进

行了补充披露。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 日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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