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变动意向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4 11: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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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5-099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变动意向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开市起复牌。

2、本次股份变动将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将根据后续相关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内容确定。

3、目前涉及本次股份变动所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为意向性协

议,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华闻

传媒”)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资产”)通知,国广资产与南通天地泽鑫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地”)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签署了《合

作意向书》,国广资产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6,500,130 股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7.14%)转让给南通天地或其管理的基金(以

下统称“受让方”),每股转让价格原则上拟定为 15.45 元。

《合作意向书》自国广资产与南通天地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拟受让方情况简介

-1-

南通天地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南通市苏通科

技产业园江成路 1088 号江成研发园内 3 幢 2860 室,法定代表人为孙

灵飞,现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

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试)、市场营

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天地现有股东为孙灵飞(持有 51%股权)和姚三春(持有 49%

股权)。根据《合作意向书》约定,国广资产拟以现金形式对南通天地

进行增资,增资后占南通天地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40%。

三、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

国广资产(以下简称“甲方”)与南通天地(南通天地或其管理

的基金以下统称“乙方”)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在北京市签署的《合作

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1、本次合作标的股份为甲方合法持有的华闻传媒 146,500,130

股股份,占华闻传媒总股本的 7.14%,该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1)甲方有意将标的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有

意受让该等标的股份。

(2)截至本合作意向书签署日,标的股份中的 141,675,900 股

(占华闻传媒总股本的 6.9069%)已质押。为本次合作之目的,甲方

应在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后解除质押,以便顺利完成标的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

2、乙方及乙方现有股东同意,甲方以现金对南通天地进行增资,

增资后甲方将持有南通天地 40%的股权。

(二)股份/股权定价

1、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原则上拟定为本合作意向

书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即 15.45 元/股。最终的转让价格和

-2-

付款安排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经双方协商,甲方以现金按 1 元/每出资额元的价格对南通天

地进行增资,增资后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40%。具体安排由相关方另

行签署协议约定。

(三)乙方承诺,在标的股份登记过户后,将继续履行甲方作出

的《关于积极响应证监会、深交所倡议的承诺函》。

(四)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进行,乙方同意在本合作意向书签署

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 3,000 万元诚意金支付至双方约定的共管账

户。如乙方未按期支付诚意金的,本合作意向书自动失效。

双方应在乙方支付诚意金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的股份

转让协议。如双方未在前述期限内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除非双

方另有约定,则本合作意向书亦自动失效。

双方签署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诚意金相应冲抵股份转让

价款;如本次交易终止的,甲方应在确定终止后的 3 个工作日内返还

全部诚意金。

(五)合作意向书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作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之原则,采取一切必要的行为以确保本

合作意向书之执行,并避免采取任何与本合作意向书条款不一致的行

为,争取尽快在履行相关批准手续后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最终交易

以正式协议为准。

四、本次股份变动对转让双方的影响

本次股份变动前,国广资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6,500,13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7.14%),为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和控股股东。本次国广资产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

受让方。本次股份变动后,国广资产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受让

方将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6,500,13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7.14%),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3-

五、本次股份变动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变动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因国广资产对南

通天地增资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且具体受让方尚待确定,故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将根据后续相关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内容

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特做出本提

示性公告。待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明确并签署正式协议后,公司将

披露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转让双方分别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开市起复牌。因本次涉及控股

股东持股变动事项而申请股票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

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国广资产与南通天地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协议

项下的合作事项需另行签署正式协议,并需要各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后方可实施,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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