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8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
年12月2日下午4: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庄子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庄子敏、林协清、
宋德荣、王培卿、廖陈辉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383.89 万元(含专户利息)及“并
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为专户利息)2.81 万元共计 386.70 万元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不存在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 383.89 万元(含专
户利息)及“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
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专户利息)2.81 万元共计 386.70 万元一并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出
售两家分公司、一家子公司的分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