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二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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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69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二届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以书面

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惠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

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全体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逐一审议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名单,并逐一表决通过,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

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提名黄惠光先生、黄少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采取

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当选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胡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

原监事黄惠光先生、黄少燕女士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声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二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3 日

附件:个人简历

黄惠光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

法律专业专科毕业,2003 年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法务部部长职务。黄

惠光先生还担任广东万和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南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监事等职务。

黄惠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披露日,黄惠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黄少燕女士,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师范

大学会计学专业专科毕业,2005 年至 2009 年担任本公司采购部部长,2009 年至

今在公司担任监事、配件产品事业部总经理职务。

黄少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披露日,黄少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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