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5-120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玻璃”、“公司”)因拟披
露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
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拉萨市金
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金刚实业”)的通知,控股股东
拟筹划引进战略投资者事宜,公司股票自 5 月 26 日起继续停牌,并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根据
相关规定,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控股股东与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罗伟广先生就战略合作
方式达成初步共识,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引进战略投
资者的进展公告》,并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与罗伟广先生正在筹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2015 年 9 月 18 日,该议案经公司召开的 201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给罗
伟广先生的金刚玻璃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30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
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
相关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金刚玻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
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交所需对公司本次
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1 月 20 日起继续停牌。
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金刚玻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 61 号),就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披露的《金刚玻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问询。公司已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原预
案内容进行了补充及修订,并编制了《金刚玻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4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式方案,且需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