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署《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公司与高阳等七方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相关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
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上述交易的有关文件。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志坤 罗金明 韩灵丽
2015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