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股份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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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15-119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股份及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数量及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数量共计 450.56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84%;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61.68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9%。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12 月 8 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邦国际”)

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0.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具体内容

如下:

1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2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4、2012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予以

备案。

6、2012 年 9 月 17 日,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7、2012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公司

首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2 年 9 月 24 日。

8、2013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授予价格 7.14 元/股回购注销已授予原激励对象崔红兵和罗翔已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12 万股。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1 日完成已回购注销手续。

9、2013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授予价格 7.14 元/股回购注销已授予原激励对象张铎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 20 万股。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完成已回购注销手续。

10、2013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的解锁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1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

11、2013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核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2、2013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23 日。

13、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回购注销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授

予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原激励对象彭捷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 万股。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3 日完成已回购注销手续。

14、2014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

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

15、2014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查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6、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授予价

格回购注销已授予原激励对象楼鸣、盖学璋的限制性股票 15.84 万股;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

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0.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84%。

17、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

查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为

自首次授予日(即 2012 年 9 月 24 日)起 36 个月,禁售期满后可申请解锁获授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预留授予日(即

2013 年 9 月 23 日)起 24 个月,禁售期满后可申请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截至 2015 年 9 月 23 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已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约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解除限售条件详见下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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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

序号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说明

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1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条件。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0 名激励对象中楼鸣、盖学璋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在本计划实施完毕前离职,不满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2 足解锁条件;其余 28 名激励对

④激励对象在本计划实施完毕之前单方面

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

终止劳动合同;

锁条件。

⑤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

期间,由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泄露

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

违纪行为,或者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

业绩条件: 公司 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以 2011 年净利润作为固定计算基数,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 利润为 128,951,066.64 元,

分别达到或超过 20%、65%、130%; 201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 (2)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公司净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 6%、8%、10%; 为 48,707,123.12 元, 2014 年

(3)解锁日上一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 2011 年增长 165%,高于授予日

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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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平 59,180,200.36 元;2014 年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 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1.03%,高

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以 于股权激励设定目标。上述业绩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 条件均已达到,满足解锁条件。

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为依据计算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该数为包括该数。

30 名激励对象中盖学璋、楼鸣

在本计划实施完毕前离职,不满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足解锁条件;其余 28 名激励对

4 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PBC 为 A、B+、B 的激

象在考核期内绩效考核结果均

励对象 100%有资格申请当年限制性股票解锁)。

达到合格及以上,满足解锁条

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

根据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之授权,同意由董事会按照《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12 月 8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50.56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的 0.84%;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61.68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9%。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8 名。

4、本期可解除限售对象及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单位:万股

获授限制 本期可解 剩余未解 本期实际

性股票数 除限售限 除限售限 可上市流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 通数量(万

(注1) (万股) (万股) 股)(注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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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总经

1 乔海 88 30.80 0 17.30

2 孙志平 董事 88 30.80 0 0

董事/副总

3 周小凤 经理/董事 88 30.80 0 6.39

会秘书

4 陈树杰 副总经理 88 30.80 0 6.05

5 霍灏 副总经理 88 30.80 0 12.38

6 彭玉梅 副总经理 88 30.80 0 0

7 于澄 副总经理 88 30.80 0 0

8 周海燕 财务总监 44 15.40 0 0

核心技术(业务)人

9 576.40 219.56 0 219.56

员(20 人)

合 计 1236.40 450.56 0 261.68

注 1:因公司实施了 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

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转增 10 股派息 1.5 元) 、2014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每 10 股转增 12 股派息 0.6 元),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同步实施了转增。

注 2:参与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所持激励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

应遵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与高管本期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本年度期初持股数量+本年度增持数量)

×25%-本年度已减持数量,其余激励对象本期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本期可解除

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其中公司董事与高管本期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具体计算过

程如下:

单位:万股

本年度 本年度 本期实际

序 年初持 当前持

姓名 职务 增持股 已减持 可上市流

号 股数量 股数量

份数量 数量 通数量

董事/总经

1 乔海 68.20 69.20 1.00 0.00 17.30

2 孙志平 董事 61.60 46.20 0 15.40 0

3 周小凤 董事/副总 67.76 57.21 0 10.55 6.3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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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董事

会秘书

4 陈树杰 副总经理 59.40 50.60 0 8.80 6.05

5 霍灏 副总经理 49.50 49.50 0 0.00 12.38

6 彭玉梅 副总经理 55.00 41.25 0 13.75 0

7 于澄 副总经理 49.50 37.13 0 12.38 0

8 周海燕 财务总监 28.60 21.45 0 7.15 0

四、股份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9,743,125 3.67% -2,616,760 17,126,365 3.18%

158,400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4,664,000 0.87% -4,505,600 0.03%

(注 1)

1,888,840

04 高管锁定股 15,079,125 2.80% 16,967,965 3.15%

(注 2)

二、无限售流通股 518,508,875 96.33% 2,616,760 521,125,635 96.82%

其中未托管股份 - 0 - - 0.00%

三、股份总数 538,252,000 100% - 538,252,000 100.00%

注 1: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同意将原激励对象楼鸣、盖学璋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共计 15.8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份

尚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注 2:本次高管锁定股变动数量=公司董事、高管本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450.56 万股)-本期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42.12 万股)=188.88 万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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