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编号:临 2015-03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因公司经营领域进一步扩大和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变化,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就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建设、

经营、维修电厂;生产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电力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粉煤灰、石

膏、硫酸铵、石灰石及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

加工与销售;自有房产、土地及设备租赁;开发、生产、销售保温管

道;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施工总承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装卸。”现在此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

“风力、生物质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风力、

生物质能、光伏发电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第一百二十五条原为“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五

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

人士。”现修改为“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名,其中

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议案还将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4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电能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