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青旅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
津贴标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能力。
2、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一致同意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选举。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能力。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3、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一致同意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选举。
三、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结合公司目前的执行水平及上市公司整
体平均水平而制定的,符合公司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董事会对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制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董事会制定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同时提请公
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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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业进 应 雷 周奇凤 李东辉
2015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