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15-47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收到股东
孙文沁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孙文沁持股情况概述
孙文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公司股份 3,199,840 股,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份 6,399,6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5%。
截止告知日,孙文沁持有公司股份 6,399,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
二、孙文沁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公司
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
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
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
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应付现金分红。
截至目前,孙文沁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承诺,所持公司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18 日。
三、具体减持计划
减持计划提交人:孙文沁;
减持原因:本人资金需求;
减持时间: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
减持方式:二级市场减持或大宗交易;
减持数量和比例: 400,000 股,占所持股份的 6.25%。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文沁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399,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如孙文沁按计划全部减持完毕,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变为 5,999,680 股,孙文
沁不排除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后继续减持的可能。
2、孙文沁不属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五、备查文件
孙文沁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