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04 00: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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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15-04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到会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

过了《关于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向安徽居巢经济开

发区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为盘活资产,在保留银行信贷额度的基础上,合理有效地利用

资金资源,降低财务成本,经与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徽

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协

商,董事会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

支行向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伍仟万元人民

币,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资金用于居巢经开区

发展及区内中小企业帮扶。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30%计算,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委托贷款期限为三年。

本议案所涉及的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总额 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所规定的董事会投

资权限范围。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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