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15-04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到会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
过了《关于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向安徽居巢经济开
发区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为盘活资产,在保留银行信贷额度的基础上,合理有效地利用
资金资源,降低财务成本,经与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徽
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协
商,董事会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
支行向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伍仟万元人民
币,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资金用于居巢经开区
发展及区内中小企业帮扶。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30%计算,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委托贷款期限为三年。
本议案所涉及的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总额 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所规定的董事会投
资权限范围。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