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股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管
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0),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总经理谢发
利先生、副总经理陈秋华先生拟用现金共计不低于 49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本公
司股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2 日,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人
本次增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总经理谢发利先生、副总经理陈秋华
先生。
二、本次增持方式
本次增持的股东用自有资金通过“申万宏源-福晶科技-谢发利定向资产管
理产品” 在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买入,共增持股份 40.99 万股,增持均价 12.04
元,增持金额 493.36 万元。陈辉先生、谢发利先生、陈秋华先生持有该定向资
产管理产品的比例分别为 57.14%、40.82%、2.04%。
三、本次增持金额及股份变动情况
增持均价(元/ 增持比
增持日期 增持数量(万股) 增持金额(万元)
股) 例
2015-9-8 10 11.50 115.00 0.0351%
2015-9-16 24.13 10.96 264.46 0.0847%
2015-9-18 2.56 11.50 29.44 0.0090%
2015-12-2 4.3 19.64 84.45 0.0151%
合计 40.99 12.04 493.36 0.1438%
本次增持的股份以谢发利先生开立的“申万宏源-福晶科技-谢发利定向资
产管理产品”账户持有,本次增持前谢发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76.901 万股,
持股比例为 0.9716%,本次增持后谢发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17.891 万股,持
股比例为 1.1154%。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管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股份变动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