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芙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更正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3 08: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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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索芙特 公告编号:2015-066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索芙特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发审委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函回复的

补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2015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发审委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补充回复》(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回复”)、《北京市海润

律师事务所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

称“法律意见书”)。由于涉及到一些商业机密,公司在披露上述内容时,对涉及到项目

名称和交易对方名称等部分信息进行了隐藏,现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有隐藏的项目名称

和交易对方名称的信息进行披露,为此,对上述公告的部分内容作出以下更正,保荐机

构回复和法律意见书涉及到同样的内容也作同步更正。

1

问题条款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问题二之回复(一)-4 2014 年中国联通 XXXX 市平安城市监控项目工 2014 年中国联通四川成都市平安城市监控项目工程建设、物资

(二)-4 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运营维护框架协议 采购和运营维护框架协议

(三)-4

问题二之回复(一)-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XX 市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二)-4-(7)

问题二之回复(一)-5 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

(二)-5 XX 有限公司 XX 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都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5

问题二之回复(一)-5 中国移动集团 XX 有限公司 XX 分公司 中国移动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二)-5-(1)

(二)-5-(7)

问题二之回复(一)-6 XXXX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 四川浪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

(三)-6 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XX 市智慧城市项目) 框架协议(德阳市智慧城市项目)

问题二之回复(一)-6 XXXX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浪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6

(二)-6-(7)

问题二之回复(一)-7 XX 省 XX 市 四川省泸州市

(二)-7

(二)-7-(3)

(三)-7

问题二之回复(一)-7 XX 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泸州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二)-7-(1)

问题二之回复(二)-7-(1) XX 高新区 泸州高新区

问题二之回复(一)-8 XX 市 XX 区 安顺市西秀区

(二)-8

(二)-8-(2)

(二)-8-(7)

(三)-8

问题二之回复(一)-8 XXXX 信息有限公司 贵州城云信息有限公司

2

(二)-8-(1)

(二)-8-(7)

问题二之回复(二)-4-(1) 住所为 XXX。 住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 66 号。

问题二之回复(二)-4-(2) XX 省 XX 市 四川省成都市

(二)-4-(3)

(二)-5-(2)

(二)-5-(3)

问题二之回复(二)-5-(1) 住所为 XXXX。 住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软件园 B-4 号楼。

问题二之回复(二)-6 XX 市 德阳市

(二)-6-(6)

问题二之回复(二)-6-(1) 住所为 XXXX 住所为成都高新区天华二路 219 号 8 栋 6 层 604-606 号

问题二之回复(二)-6-(2) XX 省 XX 市 四川省德阳市

(二)-6-(3)

问题二之回复(二)-7-(1) 公司住所为 XXXX 住所为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酒谷大道四段

问题二之回复(二)-7-(6) XX 泸州

(二)-7-(7)

问题二之回复(二)-8-(1) 公司住所为 XXXX 公司住所为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省贵阳国家

高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辅助用房 B308 室

问题二之回复(二)-8-(3) XX 省 XX 市 贵州省安顺市

问题二之回复(二)-8-(7)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西秀区智慧城市项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西秀区智慧城市项目中标公告”

目中标公告”(XXXX) (http://www.ccgp.gov.cn/cggg/dfgg/zbgg/

201511/t20151127_6216350.htm)

问题二之回复(二)-8-(7) XX 区 西秀区

3

本次更正公告不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批造成影响,更正后的《索芙特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发审委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函回复的补充

公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发审委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补充回复》及《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索芙特股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 四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

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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