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5-12-03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1.1 条、
14.1.3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暂停上市。
该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
告编号:2015-05-20。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1、继续加强公司现有主业经营
公司将继续加强酒店及酒店管理公司经营,提高经营业绩;进一步完善公司
各项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提升公
司经营效益。
2、推进公司重整工作
2015 年 9 月 15 日,深圳中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 100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受理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管理人。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
资人组会议将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在本公司 7 楼会议室召开。其中,第二次债权
人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10 时召开,审议表决《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2 时 30 分召开,
审议《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同时提供出资人组会议网络投
票方式。《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出资人组会议网络投票时间及
操作流程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公告》、《关于召开出资人组
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11-27-04 号、2015-11-27-03 号。
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以公司已完成自行管理的
准备工作,自行管理有利于公司财产的有效管理和处分、有利于引进重整投资人、
有利于高效推进重整程序为由,请求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
业事务。深圳中院已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 100-1 号《决定书》,准许公司
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将积极推进重整工作,重
整进展情况见公司定期发布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重整进展公
告》。
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实现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若
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公
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
公告的信息为准。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