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参股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申请新三板挂牌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参股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申请新三板挂牌
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广州一道注塑机械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
申请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广州一道注塑机械有限公司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拓宽
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与核心竞争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申请新三板挂
牌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在
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
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3、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德汉、易建军、王浩晖
2015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