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 春晖 公告编号:2015—076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以书面和短信方式发出
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以现
场及通讯的方式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 8 人,实参加会议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余炎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会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决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招标方式转
让深圳市世纪科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有利于公司优
化经营结构,改善上市公司业绩,也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将公
司持有的深圳市世纪科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1.1%股权及债权通过公开招标的
方式进行转让;
预计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决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广州市鸿
锋实业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不
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该借款可分次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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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
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决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借款的议
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
式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2:30 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详情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8)。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借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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