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家纺: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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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家纺 公告编号:2015-042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 11 月 23 日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的模式,公司自主行权安

排如下:

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为:2015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

施。截止至本公告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宜的审批

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公司期权代码:037633;期权简称:梦洁 JLC1;行权价格:2.38 元。

本次期权行权涉及人数共 113 人,期权可行权期数共为 4 期,本次行权为第 2 期

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申请日本期可行权

数额为 7,366,077 股。

三、可行权日

激励对象可以自授权日起满 24 个月后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且在行权有效期内,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四、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

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

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五、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卖出所持公司股份 6 个月内不得行权。

上述人员行权后,所行权股份将锁定 6 个月。自行权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卖出所持

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

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

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七、其他说明

1、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

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

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

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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