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6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会议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林瑞荣,董事江胜宗、郭亚陶、张振明、林材波为《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5 年
12 月 2 日为授予日,向 156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970 万股,授予
价格为 4.59 元/股。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3 票,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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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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