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5-12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9 月 15 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议
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出售持有的除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博莱特”)51.26%股权、对博莱特负债之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
件。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进行了披露。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
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及方案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说明
如下:
一、目前已经完成的事项
1、2015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受让方大连尚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尚龙投资”)划付的交易价款;
2、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与恒天海龙(潍坊)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新材料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
3、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与新材料公司签署了《资产出售交割确认书
(一)》,进行了首批资产的交割。双方确认,对于无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
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所有权自公司将标的资产移交给新材料公司之日起转移。
对于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方能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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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任自公司将标的资产移交给新材料公司之日起转移,其
所有权则自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转移。交割资产的具体价值以公司聘请
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交割审计基准日审计确认的数值为准;
4、2015 年 11 月 30 日,新材料公司股权过户至尚龙投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已
经完成,新材料公司已经领取了潍坊市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最新营业执
照;
5、标的资产中涉及的山东海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已完成工商登记
变更,其股东已变更为新材料公司。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房产、商标、专利、车辆的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6、公司已向标的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人发送通知书,回函正在陆续收集过
程中,相关债权债务的转移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7、截至目前,标的资产涉及的员工劳动合同解除和重新签署工作正在办理
过程中。
二、后续尚需完成的事项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部分标的资产尚待办理完成相关过户或转移手续;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债权债务尚待完成转移工作;
3、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员工劳动合同解除和重新签署工作尚待完成;
4、公司尚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因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范围、公司章
程等事项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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