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02 16:26: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等事项进行了审查,

我们认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股权激励股份第一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217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奉建芳 李清伟 韩静

2015年12月2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海凯宝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