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5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程光董事长主持会议,会
议应到董事 9 名,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
议案如下:
一、 《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的议案》。
近期公司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副董事长
金永良先生及董事林逢生先生、林希腾先生、蒋剑雄先生,独立董事
史剑梅女士、周琼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辞职报告。上述人员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需重新改选董事。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持有公司在外有表决权总数
28.16%的第一大股东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函,提名朱旭东、
李勇军、孟德庆、陈孟钊等四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张陆洋先生、曾庆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
二)。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1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
三)。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现任独立董事彭诚信、周琼、
史剑梅对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均表示同意。以上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 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旭东先生简历
朱旭东先生,中共党员,1964 年 10 月生,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上海交通大学金融 EMBA。曾任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局/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局长/主任、党组书记,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浦东新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浦东新区市
政工程建设管理署副署长、总工程师。现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
2
司董事长、总裁。
李勇军先生简历
李勇军先生,中共党员,1973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
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助理、上海浦东生产力促
进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浦东科技信息中心主任、浦东新区科技局高新
技术产业化处主任科员。现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管理合伙人。
张陆洋先生简历
张陆洋先生,1957 年 11 月出生,工学硕士、管理工程工学硕士、
工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于南开大学金融学系从事第一站博士后研究、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
从事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现任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复旦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创办人),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治理委员会专家委员、国家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评审专家、
科技部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评审工作专家组组长、成都市人民政府特
聘顾问、上海市科技创业特聘导师、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全国创
业投资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东京大学特聘兼职博士生导师。
曾庆生先生简历
曾庆生先生,中共党员,1974 年 10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
计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 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上海市房屋土地资
源管理局,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
3
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孟钊先生简历
陈孟钊先生,中共党员,1977 年 8 月生,工学学士,法学学士,
律师。曾在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执业。
2011 年加入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法务部高级法务经理、法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孟德庆先生简历
孟德庆先生,中共党员,1977 年 7 月生,上海大学经济与管理学
院产业经济学硕士。曾任中科院上海浦东院士活动中心常务副主任(法
人代表)、上海浦东产业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上海浦东科学技术委
员会研究室主任。现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上
海浦东创业投资协会秘书长。
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现提名张陆洋、曾庆生为上
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4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中曾庆生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
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
6
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 日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张陆洋/曾庆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浦东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7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8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曾庆生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
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
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9
声明人:张陆洋/曾庆生
2015 年 12 月 3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