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15-07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 60 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简称“永续
债”)。
一、永续债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60 亿元;
2、期限:发行期限为 5+N, 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前 5 年票面
利率保持不变;
3、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利率: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永续债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永续债发行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永续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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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永续债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
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
延下的限制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
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
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
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永续债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
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债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永续债发
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永续债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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