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15—128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网络投票系统网址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网
址为:www.chinaclear.cn。
2015 年 11 月 25 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
理人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119)。
经公司事后审核发现,该公告中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的表述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原文为:
(1)第一次表决
i.现场表决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 14:30(进场时间为 14:00)。
ii.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其中,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www.chinaclear.com)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现更正为:
(1)第一次表决
i.现场表决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 14:30(进场时间为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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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其中,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二、原文为:
(2)再次表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出资人组未表
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
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
组的利益。为高效推进新亿股份重整程序,均衡保障债权人、出资人
等多方主体在重整程序中的利益诉求,如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能一次
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将与出资人组协商,并
由出资人组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再
次表决。
i.现场再次表决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 14:30(进场时间为
14:00)。
iii.网络再次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www.chinaclear.com)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 15:00。
现更正为:
(2)再次表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出资人组未表
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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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
组的利益。为高效推进新亿股份重整程序,均衡保障债权人、出资人
等多方主体在重整程序中的利益诉求,如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能一次
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将与出资人组协商,并
由出资人组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再
次表决。
i.现场再次表决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 14:30(进场时间为
14:00)。
ii.网络再次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 15:00。
三、原文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网址:www.chinaclear.com)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出现重复投票,均以第一次
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
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om),点击右上
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
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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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现更正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网址:www.chinaclear.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出现重复投票,均以第一次
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
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
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
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
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四、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出
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全文附后)。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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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15-119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2015 年 11 月 7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塔城中院”)作出(2015)塔中民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提出的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亿股份”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
请,并指定新亿股份清算组为新亿股份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塔城中院同意,新亿股份将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次
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
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将同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
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时间
(1)第一次表决
i.现场表决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 14:30(进场时间为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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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其中,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2)再次表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出资人组未表
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
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
组的利益。为高效推进新亿股份重整程序,均衡保障债权人、出资人
等多方主体在重整程序中的利益诉求,如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能一次
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将与出资人组协商,并
由出资人组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再
次表决。
i.现场再次表决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 14:30(进场时间为
14:00)。
ii.网络再次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第一次表决和再次表决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均为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 10 号宁城宾馆会议室。
4、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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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5、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 12 月 9 日就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
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事项。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
出现重复表决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
表决(详见同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9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机构股东登记办法:机构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
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
席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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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复印件;如其他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提供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印章)。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
在2015年12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辽
塔新区巴克图路旁幸福小区底商。
联系电话:0901-6291128
邮政编码:834300
联系人:王伟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网址:www.chinaclear.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出现重复投票,均以第一次
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
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
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
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
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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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
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 元)、委托数量 (短
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
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
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
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
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
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
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
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
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
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
(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
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
解更多内容。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辽塔新区巴克图路
旁幸福小区底商。
联系电话:0901-6291128
邮政编码:8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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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出
资人组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风险提示
公司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的规定,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
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
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为高效推进新亿股份重整程
序,均衡保障债权人、出资人等多方主体在重整程序中的利益诉求,
管理人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管理人将与出资人组协商,并于2015年12月11日进行
再次表决。若出资人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
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条件的,
管理人将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
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
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新
亿股份破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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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
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1 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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