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网络投票系统网址的更正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02 00: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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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15—128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网络投票系统网址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网

址为:www.chinaclear.cn。

2015 年 11 月 25 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

理人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119)。

经公司事后审核发现,该公告中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的表述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原文为:

(1)第一次表决

i.现场表决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 14:30(进场时间为 14:00)。

ii.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其中,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www.chinaclear.com)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现更正为:

(1)第一次表决

i.现场表决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 14:30(进场时间为 14:00)。

1

ii.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其中,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二、原文为:

(2)再次表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出资人组未表

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

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

组的利益。为高效推进新亿股份重整程序,均衡保障债权人、出资人

等多方主体在重整程序中的利益诉求,如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能一次

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将与出资人组协商,并

由出资人组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再

次表决。

i.现场再次表决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 14:30(进场时间为

14:00)。

iii.网络再次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www.chinaclear.com)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 15:00。

现更正为:

(2)再次表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出资人组未表

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

2

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

组的利益。为高效推进新亿股份重整程序,均衡保障债权人、出资人

等多方主体在重整程序中的利益诉求,如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能一次

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将与出资人组协商,并

由出资人组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再

次表决。

i.现场再次表决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 14:30(进场时间为

14:00)。

ii.网络再次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 15:00。

三、原文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网址:www.chinaclear.com)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出现重复投票,均以第一次

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

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om),点击右上

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

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

3

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现更正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网址:www.chinaclear.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出现重复投票,均以第一次

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

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

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

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

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四、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出

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全文附后)。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4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15-119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2015 年 11 月 7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塔城中院”)作出(2015)塔中民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提出的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亿股份”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

请,并指定新亿股份清算组为新亿股份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塔城中院同意,新亿股份将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次

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

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将同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

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时间

(1)第一次表决

i.现场表决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 14:30(进场时间为 14:00)。

5

ii.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其中,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2)再次表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出资人组未表

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

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

组的利益。为高效推进新亿股份重整程序,均衡保障债权人、出资人

等多方主体在重整程序中的利益诉求,如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能一次

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将与出资人组协商,并

由出资人组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再

次表决。

i.现场再次表决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 14:30(进场时间为

14:00)。

ii.网络再次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第一次表决和再次表决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均为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 10 号宁城宾馆会议室。

4、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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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5、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 12 月 9 日就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

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事项。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

出现重复表决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

表决(详见同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9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机构股东登记办法:机构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

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

席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

7

证复印件;如其他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提供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印章)。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

在2015年12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辽

塔新区巴克图路旁幸福小区底商。

联系电话:0901-6291128

邮政编码:834300

联系人:王伟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网址:www.chinaclear.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出现重复投票,均以第一次

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

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

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

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

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

8

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

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 元)、委托数量 (短

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

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

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

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

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

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

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

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

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

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

(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

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

解更多内容。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辽塔新区巴克图路

旁幸福小区底商。

联系电话:0901-6291128

邮政编码:834300

9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出

资人组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风险提示

公司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的规定,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

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

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为高效推进新亿股份重整程

序,均衡保障债权人、出资人等多方主体在重整程序中的利益诉求,

管理人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管理人将与出资人组协商,并于2015年12月11日进行

再次表决。若出资人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

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条件的,

管理人将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

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

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新

亿股份破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10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

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1 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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