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地产: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02 14:42: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拟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申请不超过10亿元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拟设

立的信托计划申请不超过24亿元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东旭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申请不超过6.2亿元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对上述议案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审阅有关文件

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东旭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新能源光伏发电业务的发

展平台。上述两笔融资均用于公司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推动

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公司就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相关的规定,且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

1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同

时认购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拟设立的信托计划不超过4亿元次级份

额,并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对此次变更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 __

陈爱珍 董志勇

李东昕 王立勇

年 月 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旭蓝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