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一创摩根”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亚太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核 准 浙 江 亚 太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14] 1098 号 ) , 浙 江 亚 太 机 电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 )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72,940,300.00 元 , 减 除 发 行 费
用 50,590,798.7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122,349,501.30 元 。
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总额
1 年产 400 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建设项目 40,214 24,000
2 年产 40 万套带 EPB 的电子集成式后制动钳总
16,000 16,000
成技改项目
3 年产 12 万吨汽车关键零部件铸件项目 72,341 72,341
合计 128,555 112,34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5,096.90 万元及其
衍生利息尚未使用。
三、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
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公司确定被委托方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有关风险投资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自 2015 年 12 月 5 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
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购买额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7 亿元。在人民币 7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4、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的非关联方机构作为受托方、
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5、风险及风险控制分析: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
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置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
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财务部设立专人管理存续
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
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
对委托理财的实施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该理财业务的规范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期限、预期收益率等,将在年度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亚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亚
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亚太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范本源 王勇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