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相关意见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要求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
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后,发表相关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南京港龙潭
集装箱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对于综合考虑到公司拟进行的资本运作方案为发行股份购买龙
集公司相关股东股权,必须待龙集公司相关土地资产权属规范后公司
再进行实施,同时为保证龙集公司在增资后继续满足中外合资企业的
条件,顺利推进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放弃本次同比例增
资。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
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
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龙集公司同
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后,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此次放弃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还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
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陈传明 冯巧根 戴克勤
2015 年 12 月 1 日